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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瘟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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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袋我带了六年,从不离身,被磨得不成样子我也不愿换掉。摸着它我便觉得心安,它牵连着我和我的亲生父母,如我体内的血肉一般。

    前几年,我四处寻访,布是薄韧的柳州匡城布,可是匡城布坊太多,我这款最为普通,根本无从查起;花笺是沉香刻木的版印,有着花果虫鱼雕纹,我追查到了岳州绍影,才知满大街的文人雅士都爱好这款雕印山水花卉的花笺;真源玉的入手更是艰难,它只是块未经雕琢的碎玉,随便哪个州府,哪个城镇的玉店都有的卖,而且价格便宜的可怜。

    最终我无从再查,只得随着那些梦在这柳州柳宣城开店等人,抱着最后的希望等那个未必存在的男子来找我,以真源碎玉相认。

    师父说我虚妄痴念,杨修夷说我荒唐可笑,我知道确是如此,可我仍心存侥幸,我不愿此生不明不白,糊涂老去,我已注定不会拥有子嗣,至亲血肉唯有往上一代追溯。

    陈素颜轻声问我:“初九,你没事吧。”

    我摇了摇头,我如何能没事,我连名字都是师父懒得旁征博引而根据生辰随意取的,田字取于月份“十二”,初九初九,十二月初九,我对自己的唯一了解仅此生辰而已,它被描在花笺上,字体隽秀,定是我娘亲的笔迹,它是我的心爱之物,如今这花笺和钱袋一起灰飞烟灭,心爱之物被人摧毁,谁能没事!

    我看向傅绍恩,他有一头乌黑如缎的长发,文人都爱干净,他的头发色泽光亮,黑长及腰,保养的甚好,还有股竹木的淡香。这样的发质,只一小撮我便能让他痛不欲生。我不动声色的拿起裁纸的剪刀走到他身后,柜台后面他人看不到,我只要剪下发梢的末端即可。

    “好了!”他忽然提纸转身,手肘重重的抡到了我的肩上,我本做贼心虚,走的轻声细步,蹑手蹑脚,被他这么一撞,顿时重心不稳往一旁摔去。他低呼一声,慌忙伸手扶我,听得清脆的摩擦声,但见他另一只手肘碰到了砚台,他还没有扶到我,又转身去接砚台,结果就是,我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藏在身后的剪刀戳进了我的背,而他非但没有接住那个砚台,反而让那砚台掀了我的脸儿……

    自小师父便对我再三叮嘱,这世上人言可畏,众口铄金,我这样的古怪身体定是会被认作异类,千万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流血受伤,一旦被人发现我的伤口会自愈,口口传扬,积毁销骨,我定会被人绑了捉走,不是毁灭就是研究。通常这样的毁灭是火刑,而研究就是开膛剖肚,晒上几日后,被有后台的达官显贵取走内脏酿酒喝。

    所以我顾不上腰背的巨痛和一地的鲜血,飞快的爬起,拔掉剪刀便朝外面冲去,用我毕生最快的速度咬牙猛跑。由于跑的太快,伤口被牵动拉扯,痊愈的极慢,我一路跑,一路洒血,满脸黑墨,又引了大票路人围观,他们也恰到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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