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就是荒古界的……王都?”
楚离涯站在密密麻麻的王都前,憋了半天也就两个字的形容,“好大。”
“魔族喜好庞大宏伟,再加上身材普遍比人族高大,所以建筑也以高大雄伟壮观为美,王都的魔族更是将这种审美发挥到了极点。”叶初途不以为怪,“葬华星宫修建在荒古界最高大的山脉上,那里的宫殿比这里最高的房屋还要高大,简直是直冲天际。”
平心而论,荒古界的王都的华丽程度还是超出了楚离涯的想象,有钱人家的房屋都修建的像是一群艺术品,高大茂盛的树木鲜花将建筑群切割成线条规整的布局,如果从天空俯瞰大约也是一副赏心悦目的画面,路上行走的魔族身上穿的也是华美精神,而且他们的穿着习惯和人族很明显不一样,大抵穿着精致飘逸的披风,带着金色钮扣的礼服,还有漂亮的领巾和腰带,他们也不喜欢蓄长发,即使是女性也大多剪着刚到肩膀的短发,有些还是天然的卷发,颜色也十分多彩——魔族之中,夜魔族是黑色,幻念魔族大抵是金色,血意魔族奴隶的色泽比较杂乱,有红色有棕色有灰黑,白魔族只有一种颜色——纯正的银白。但是行走在街上的人以幻念魔族和夜魔族居多,很少有白魔族,而奴隶血意魔族也是很难被允许独自上街乱走动的。
“这里和人间差别还真是大……”楚离涯也只能这么说了。
“人间妖界,天宫荒古,每个种族生存的环境都是千差万别,”叶初途心情很好的说道,这也不奇怪,就算在人间浪荡多年,荒古界还是他的故乡,他最熟悉,也是日夜想要回来的地方,七千年前去往人间纯粹是不得已。如果不是为了寻找十彩琉璃光没有魔族会愿意去对他们而言完全是下界的人间,而且叶初途前往人间也是很花了一番代价——自己魔族的躯体本来还能再用些年,但是人间不是魔族体质能够立刻适应了,所以他干脆就把自己的*舍弃了,在人间历经不知道多少次夺舍。
“王都是你熟悉的地方,接下来要去哪里?你家?”
“呵呵,我已经说过,我家的小辈们几乎没有见过我的脸的,就算见到了也不是现在这一张,我们直接去葬华星宫。”
“……”
“葬华星宫就是荒古的皇宫。陛下居住的地方。你说王都的建筑已经够高大雄伟是没有见过葬华星宫的修建——当然了比起人间低矮的房屋就算是魔族的平房也确实算高大。”
“……那是因为魔族本身身材就比人高一些。”
这点倒是不假。楚离涯一路看过来发现魔族普遍比人族的身材高大不少,魔女们个个都比叶初途高出不少——叶初途现在是一个普通成年男人的躯体,而那些魔族男人们更是人高马大,楚离涯觉得得仰起头才能看得到他们的眼睛。
“直接去葬华星宫……见堕天河陛下么?”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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