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的似的——年轻貌美的姨太太不甘寂寞红杏出墙,爱上了落拓书生。以身相许,只可惜东窗事发,活活拆散一对鸳鸯在两下里。”连淑芳又是摇头又是点头,“嫣红能有这样的勇气,我倒是错看了她!”
“后来呢?”
“后来?还有什么后来?抓贼拿赃,捉奸捉双。被许德孝抓了个现行,还有什么可说的。”连淑芳叹道。“听我那远房亲戚说,那个胡琴先生伏在地上抖了半晌,梗了脖子说了段情啊爱的,将许德孝气得够呛,当晚便通知了衙门的人,将他当贼拿住了。”
“送到衙门了?”
“听说受了刑,连夜就不行了。不过也是个情种,临死前撕了一截布料,蘸了血水写了两行诗。”
“什么诗?”庄善若觉得身上有些发寒。
“什么诗我也记不清了。反正这胡琴先生是外乡人,本地就只有个表亲。自知理亏,也不敢声张,偷偷地拿一床破草席卷了,草草地葬在乱坟岗子上了事。”
“三姨太呢?”
“为了府里的脸面,她暂时保住了一条命。可这肚里来历不明的孩子可是万万留不得了,被撬开牙关灌了两碗落胎药下去,当晚就把孩子弄下来了。”连淑芳不忍,“听说她被折腾得不成人形,待见了那胡琴先生留给她的血书后,却是疯了。”
“疯了?”
“怎么不疯?就过了一夜,从风光无限到性命难保,情郎没了,孩子没了,什么都没了。”连淑芳摇了摇头,“不过疯了也好,至少这命算是保住了。许府能容得下一个疯癫的女人,却容不下偷情怀了野种的女人——毕竟,这女人还是京城里大老爷给的,既然能守住这个秘密,倒不如让她活着就是了。”
“这样活着,倒不如——死了!”庄善若看着天上明晃晃的太阳,身上是一阵一阵的寒。如果说嫣红的初衷与鸾喜一样,既然从许德孝身上找不到希望,那就走一险着,找个男人借种,以此来扭转颓势。只是,恐怕连嫣红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情根深种。
“三姨太被关在一处荒废了的小院子里,只每日差人送两餐饭。听说,这么暑天,她穿了冬天里厚厚的棉袄,披了斗篷,在小院子里咿咿呀呀地唱戏跳舞呢!”
庄善若眼前回想起那次躲雨和嫣红的邂逅。那时候的嫣红,风情万种,踌躇满志,飞扬跋扈,怎么也不会想到竟会落得这样的境地。看来,有些人注定是和情爱无缘的,一旦动了心动了情,便会陷入到万劫不复的境地。
“是谁告的秘?”
“天知道!”连淑芳将这个秘密一吐为快后,松快地摊摊手,“满府里这么多双眼睛盯着,饶是再隐蔽,也总会露出点马脚的。这倒也罢了,也不知道是谁,倒是有心,连胡琴先生与三姨太接头的暗号也知道得清清楚楚,看来是早有准备,就等着一击中的,将三姨太彻底打垮!”
“那倒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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