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复的效果还不错。
可是与市政局合办的那条社区垃圾费用的意见提案人根本就不满意我们的面复结果,而且提案人是位民主党派的资深委员,提案本身又是与相关社区调研形成的,一般的应付性意见根本糊弄不过去。我们初次面复没有成功,市政局那边又催着二次面复,我不得不协调相关处室重新整理回复意见重新走审批程序,费心又费神。
市法制工作也开始执法依据梳理,我通过宫科的关系从别的城市同业务部门弄来了他们比较成熟的执法依据,结果发现整整100多页、700多项执法依据,而且逐条对应着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本以为直接照搬过来就行了,仔细研究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因为这份执法依据许多依据其他省、市地方法规或规章,这些规章在本省或本市根本不存在,需要删除或修改,而本省市的地方规章需要相应的调整进去。而且国家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些已经在市其他部门行使,不属于我局行使的范围。我不得不逐项校对,涉及的近百部法律法规需要重新研究,不善于干细活的我却不得不应付这细之又细的工作。
韩局长牵头的那个项目也遇到问题。由于项目列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而予以公开,引起了市里有些部门和企业的关注,就如同一个大蛋糕每人都希望分享一块。该项目刚刚准备启动时,韩局长受到了市级领导的叮嘱,要求对项目进行调整,把市里有些部门和企业考虑进去,这样项目工程量要大幅增加,预算投入也大幅提高。虽然市领导和韩局长那边会出面做一些调整的协调工作,但由于项目经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已经下发全年工作计划,调整起来有很多繁琐的手续要走,要跟办公厅那边报调整计划和理由,要与市财局那边沟通预算问题,要与规划局那边调整规划问题,要与市政局那边联系相关项目,要与区级政府那边协调,要与当地社区协调,要与供水、供电方面协调,还要与武汉那边项目方联系……
总之,协调的事情一大堆。
本来局里因为项目刚刚启动,已经把项目主要推进任务分配到了规划处。可是规划处那边却认为项目方案由我拟稿,所以调整方案也由我为主。由于丁主任培训在外,韩局长又不可能事事躬亲,这样推不掉的工作也只能由我这种底层的“冤大头”承担――出力不少,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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