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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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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真是活该,自作自受,侧过身,闭上了眼。

    他白浅向来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自幼跟着师傅生长在南疆,性子野惯了,师傅说他单纯的有点发蠢他也觉得没什么不好,他一直不喜欢虫子,尤其是那种名字叫做萤火虫的虫子,很小很小的一只灰扑扑的还赶不上他的指甲大,好几个腿好几个眼还有一对难看的触角。

    但是,他不喜欢却并不代表南疆的人也不喜欢,这里虽有各式各样的虫子,却只有萤火虫最为讨人喜欢,因为萤火虫会在夜晚的时候发出漂亮的光,一闪一闪的,在温热浓密的森林中就像是一盏指引人回家的明灯,所以在南疆他们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引魂灯。

    据说,在人昏迷或者死亡以后,萤火虫的光会引导他们回家,从来不会迷失方向。

    在等他大了一些师傅就带着他和师兄游走江湖,以致后来定居,他都没有忘记过这个传说,不是因为它很美好,而是因为他曾经跟一个小哥哥说,萤火虫的光代表希望。

    所以那夜柳云烟说将军脑部受了伤陷入了昏迷可能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最先想起的是萤火虫,甚至连为他诊治这种大夫的本能都忘记了。

    他趁着夜色甩掉了跟在他身后的人,悄悄地潜入了云雾山。

    日夜不眠的赶了两天的路爬上了山顶时,手指都已经冻僵了。

    那里有一处天然的温泉,就算是寒冷如现在天气,山顶的小峡谷内也是云雾萦绕四季如春,除了空气中泛着硫磺有些刺鼻的气味,其他一切都美得如同仙境。

    他知道,只有这里才有高高过膝的栖木草,只有这里才有一闪一闪带着希望的萤火虫。

    任性喜欢享受的他,第一次这么狼狈,第一次放下了所谓的享受,没有进入温泉里面泡泡澡,只是用预先预备好的布袋子抓了几十只萤火虫,那种丑丑的虫子,小心翼翼的将布袋放到了棉衣的最里层,粗糙的布料摩擦着细腻的肌肤,那感觉......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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