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人,可是听在眼里耳朵里,怎么样都让人觉得嘲讽。
她是因为愧疚吧!
言礼的心也柔软了一下。怎么说都是自己爱过的人呢!
是爱过,爱过没错,现在也不算是不爱了。只是那种执念跟香水味一样,刚喷出的时候,前两秒是疯狂的酒精味,前味浓烈,弥散不去,时间一久,隔得越远,来往行动,那些浓厚的味道也就消失在空气里头,也散掉在风里头。
后味已经成了余香,留在他心里头,缠成理不清的柔肠百结和怅然若失。
出口的话也没有那么冷冰冰的了,“我想回来看你,只不过,碍着我二哥在那里盯梢,没成功,演了一出速度与激情,就成了这幅模样。”
说完,拿起那只背在身后的手,手上裹了层层纱布,“好得差不多了,要不然也不敢来见你。太失败了!”
终究是回不去了啊!言礼再也说不出那种和当初一样的话语,只能作罢。
“你手没有事情吧!”司筱一惊,顾不得两人之间隔着的距离,探出身子就将他的伤手握住,小心翼翼地看着。
纱布是每天换的,很干净,绑得一丝不苟。
“当然了,死不了,不会费的。”言礼眯眼笑道,“怎么样,包扎得不错吧!”说话时候那满脸的得意。
那种得意,像是自己被赞美一样的骄傲……
司筱一愣。这个不像是他自己包扎地才对。
言礼不动声色地抽走伤手,他也以为自己爱司筱爱到深刻爱到骨子里去,只是就像二哥说的,时间是剂百用不厌的良药,包治百病,就算刻到骨子里也能慢慢给磨掉。
言礼想,自己骨头上亲手刻上去的两个字,恐怕也磨得只剩浅浅的印记了吧。那现在对那个人,又有多深?难道能刻断了骨头,才不能忘记?
“我移情别恋了,你也不用太自责。”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言礼如何也想不到这句话会用到自己身上,原来他才是那个容易变心的人。
“这样啊……”司筱觉得自己从头到尾都在尴尬,说不出什么话,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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