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琦来找安晴,车子停在公司大楼前。
他穿白色衬衫,领口散开两颗纽扣。黑色西裤,皮鞋。懒懒地靠着抽烟,抽的依旧是中南海,姿势与六年前也没有什么不同。
见安晴走来,他依旧如六年前那般勾了勾手指。安晴不动,只是侧着头看他。
六年前的安晴再骄傲也只是伪装,在他面前,他依旧是卑微的。他勾勾手指,她便向前;他离去,她便不再打扰。
但六年后的安晴不同,她把自己放在了比他还高地位置。她懂得,男人,永远都喜欢征服,这是男人的本xing;
林墨琦只得丢掉烟头,踩灭,走上前来。他问:“一起吃饭?”
她微笑摇头,“我已经有约。”
他也不做纠缠,“好,下次。’说完,驾车而去,扬起一地灰尘。
回家,煮一包泡面,细细咀嚼。是的,安晴并没有约人,她只是不想跟林墨琦一起吃饭。
不,不是不想,是不能。
不能让他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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