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因为既然开着没有信号,那还不如关着省电呢,自己天生就是个抠门的命,虽说现在吃的用的都是白玉堂的,但是也保不准哪天白玉堂回过神来,跟自己收钱,所以还是能省一点是一点啊~
“怎么?这么快就玩够了?”阎王笑着抬起手,魔爪大力地揉了揉小双的头,“还是说,你想白玉堂了?”这才是想问的重点,阎王最不能忍受的地方。
“不是不是,只是我想回家了。”小双连连摇头,心里只是想念着暖暖的被窝而已,至于那个什么白玉堂,一天不见,都快要忘记他长成什么样子了。
“小双,这里可是不夜城哦,想不想到处看看去?”阎王蛊惑道。
“白天还没有看够吗?阎王,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喜欢赏花赏月的?而且,我觉得啊,要说风景好,还是我们冥界,你看,那奈何桥畔的彼岸花,开得多漂亮啊!而且长年累月都是红彤彤的,红红火火哎!”小双有种到处宣扬民族文化的味道,幸好没有人听清她在说什么,不然人家还不得吓死啊!那倒好,能直接去看看冥界的样貌了。
“白天是白天,晚上的这里更美!我带你去酒吧好了!那里可是白天不开门的地方哦!很好玩的,而且人多,热闹极了!”阎王自己挺喜欢酒吧的,可惜冥界没有。也许是罗辉这人太纯情了,不喜欢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吧。
阎王想想,要是自己还当着市长那,那这种地方,冥界肯定是要建的,而且还要大型的,越大越好。而且收费要高,这样才能尽可能的赚那些死鬼的钱,反正鬼好,很多鬼什么都不用做,每年都会有儿孙烧纸钱来零花。
想到这里,阎王越来越觉得罗辉这个市长做得不称职,就光顾着给市民以福利了。现在弄得连佣人都敢跟自己叫板,这些全都拜罗辉的那些个保障政策所致。
“酒吧?什么地方?真的很有意思?”小双半信半疑,最终决定还是跟阎王去看看,所谓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这次看个够本,回去才有资本跟窦娥他们吹嘘啊!
酒吧的空气里满布着情/欲,所谓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用来形容这里可真是一点儿都不假。
“阎王,我不喜欢这里!”小双不愧和小灰是一条心,都是纯洁无比类的。“这里人都像魔症了一样。”
小双的嗤鼻早在阎王的意料之中,就连回答的话都是早就准备好的。“哎呀,谁让你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人啦?”阎王好似很吃惊,“我是带你来喝一种很好喝的果汁的。”怕小双吹嘘,说她什么果汁还喝过啊?!阎王赶紧又补充一句道:“这种果汁冥界可没有得卖哦!”
阎王其实早就想好了,嫦娥这人不可信,能这么老老实实的帮自己一次,就不可能帮自己第二次,说不定要害小双都是有可能的。话说自己其实和嫦娥是用一种人,看着她,自己好比在照镜子,明晃晃的,还能看不透、看不清吗?所以自己现在一定要保护好小双才是。至于怎么保护吗,嘿嘿,生米煮成熟饭——咳咳,没那么过分啦。
阎王还是很有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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