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保安集中到大门换班的时间,于是他脱掉鞋,用鞋带把鞋系在一起挂在脖子上,安然翻出窗子,顺着下水管道顺利滑下,溜之大吉。
由于受到雨水的影响,所有的痕迹被冲刷干净,无从考证了。落到地上,汤米穿着弗兰德的衣服,进入大厅后,来到我们所住楼层楼梯口的公用卫生间,他把自己的衣服反穿在弗兰德的衣服上,趁过道黑;视线差,堂而皇之的返回了房间。
因此八点十分左右,辛普森与服务员看见的身影只是弗兰德的身影,也就是说汤米嫁祸弗兰德的杀人动机成功了。
这么做好像他知道弗兰德没走,当然这要归结与对弗兰德的了解,弗兰德的公司濒临倒闭,他急需这笔预付款来拯救公司,所以弗兰德不亲手拿到预付款是不会走的。的确!弗兰德是没走,他借口说埃尼的护照在他的包里,然后又编造了一个遭打劫的谎言,直至天亮才返回。这么做他完全是为了搪塞埃尼。
案情发展到这,一切看似天衣无缝了,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完美在意想不到中节外生枝了;
。昨夜,就在汤米进入埃尼的房间时,一个一直对埃尼心怀不轨的人看见了他,这个人正是马克。
第二天埃尼被人谋杀的消息传开,马克已猜的十有**,案发起初,我注意到他神情木讷;反应反常,在我找了马克谈话时,他没有告诉我实情,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信息他都不说呢?他在打鬼主意,他要利用这个机会胁迫汤米,随后他果然敲诈了汤米,他保证,如果肯出一笔钱就决不说出昨晚看见汤米进入埃尼房间的秘密。
为了稳住这个卑鄙的小人,汤米假装答应了马克的条件,两人举杯立誓,达成互守秘密同盟。当然,在倒酒的过程中汤米就在杯中偷偷下了毒。就此马克的噩运降临了,在我进入马克房间想对他深挖时,他就已经有中毒的状态,这是我的失误,如果当时我带辛普森一起去,就一定能看出症状。
我想马克当时也没意识到自己的危险,他真以为自己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至此弗兰德与大卫的投毒时间排除了,因为马克中毒时发生在见他们两人之前。而后马克发现自己神志开始不清,并开始呕血,这才意识到危险,忙强行拖着身躯来到保卫室。
但一切都晚了,他不行了,临死前他说了一句话‘我看见汤……’汤指的是谁呢?就是您!汤米先生!事实上马克临死前一刻来保卫室时,您当时就在马克身边,您是要马克到死都记住汤米,因为您们是大学校友,您在学校是棒球手,小有名气,他现在已认不出您了,您告诉他您是汤米,并叙述了学校的当时比赛较为值得一提的精彩细节,马克惊呆了,他确认了您。
您的目的达到了,当马克跌跌撞撞的逃出房间来到保卫室时,他已经生命垂危了,而在他的脑海里只有汤米的名字,您这么做不但达到了致马克于死地更重要的是达到扰乱警察的调查视线。
但恰恰相反,这帮我更加确凿了您的真实身份。值得一提的是,马克的中毒身亡提示了我,您完全可以用这个办法杀死埃尼。是的,对于一个有过热带丛林作战经验的特种兵来说,金鸡纳树皮的毒性您完全了如指掌,这里可以就地取材,何乐不为呢?因此,只要能证明昨夜椰子里有相同的金鸡纳树皮有毒成份,就证明了是一个人干的。
而今晚我们又为何更加把握十足地确定您会来医院呢,这就是我在案发当日与警察约好封锁了埃尼死亡消息的原因,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诱使凶手冒险去医院打探虚实,实施二次犯罪。事实证明我这个亡羊补牢的办法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白天在电梯口我与您碰见时,警察正好来找我,告诉了我弗兰德再次失踪的消息。
于是,我将错就错逮捕了大卫,而对于您这样的反侦察高手来说,我们抓大卫的烟雾您是能看穿的,您认为我们的烟雾是为了诱使弗兰德,争对弗兰德这个无耻之徒,您一开始就精心的设局,为的就是让我们去抓弗兰德,而弗兰德也已被警察局怀疑,他同样也怕被抓,怕掉进说不清的案件当中,因为这样必定耽误生意,生意耽误了他也就彻底死透了。
如此,您知道弗兰德再次玩失踪,一定是去医院,更知道弗兰德关心的是他的合同与汇票。而您知道弗兰德去医院后一定会被抓,您只需待弗兰德被抓后再进入医院便可以轻松达到目的,这样对于您来说又是个一石二鸟天赐的良机,当然您知道弗兰德白天是不敢去医院的,因此您白天可以放心的待在宾馆。后来弗兰德的的确确是去了医院。他被抓后,您进入医院……也来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