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布条的衣服让我感觉走在路上都丢人得很。更何况由于我这个身体已经美丽到妖孽级别,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众人的焦点,就在我进城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已经有两位数的男人在看到我之后不由自主地撞墙了。
至于看到我后定身的,已经有三位数了……
终于,我找到了一家服装店。这个服装店的店面不大,客人更是少得可怜,估计是因为服装的质量很一般的原因。我走到柜台前,对正在柜台前做账目的女老板说:“我要买身衣服!”
女老板闻言,一边抬头一边笑着说:“欢迎光临!”然而当她看到我时,她就愣住了。
有没有搞错啊?怎么买身衣服都要被行注目礼?我无奈地重复道:“老板,我要买身衣服。”
女老板这才回过神来,连忙笑道:“这位小姐你真是漂亮,我这里还真有适合你的衣服,您穿了一定迷死人不偿命……”
我表面点着头,心里却是大大的不以为然:对于男人来说,不穿衣服最迷人了。只是这话纯粹是我的吐槽,总不可能说出来。我继续说道:“我要一身适合长途旅行的衣服,要结实一些的。”
没错,要结实的!千万不要再跟莱恩给我的那残次品一个级别了!被树枝一刮就变得破破烂烂的衣服,我要说这是创世神送的,肯定没人信!
正在我等着女老板拿衣服的时候,几个身高体壮的大汉走进了店里,一边四周环顾一边大声喊:“老板娘,交保护费的日子到了!还不赶紧来交保护费!”
原来是几个黑社会的!
我装作没看见,只是观察着店里的装饰。可是我不想惹事,事却来惹我。一个右耳戴着耳环左耳挂着“麻绳”的大汉看到了我,顿时两眼放光,大声叫道:“老大,你快看!好正点的女人!”
带头的是那个嘴角叼着牙签,身高足有一米九的壮硕大汉。他闻言向我看来,也是两眼放光,大喊道:“兄弟们,把这妞给我带回去爽爽!”
我冷冷地看着他,只吐了一个字:“滚!”
那大汉大怒,骂道:“妈的,敢骂老子!”一边骂,一边伸出手来拉我。我暗暗运起元素法则,只是顷刻间,就在手里招了一个小小的雷球。看到他的手伸来,我屈指一弹,把雷球弹到了他的手上。雷球落到他的手上就是噼噼啪啪一阵乱响,那大汉惨叫一声,然后摸着右手,惊恐地大叫:“是魔法师!”其实这并不能算是魔法,我只是凝聚了雷元素后弹出去而已。不过只有神才能看出这一点。理论上元素法则可以令使用者毫无限制地使用所有元素类魔法,但前提是已经掌握了元素魔法的释放技巧。而我现在一个魔法都不会,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各种元素凝成一团后扔出去。
我淡淡地说:“还不滚?”
“你……你……”大汉咬牙切齿地骂道,“臭婊子,你等着!”骂完,就带着他的一干手下仓惶离去。
直到这个时候,女老板才急急忙忙地跑出来,一边跑一边叫:“这就给你这就给你,不要砸啊!”然而当我看到店里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不由得愣住了。
我叹了口气,说道:“老板娘,我的衣服呢?”
“啊……啊……”女老板瞪大了眼睛,愣了好一会儿才木讷地说,“我这就去拿,稍等。”
我无聊地继续打量着店里的装潢,看着一身身从未见过的服饰,不由自主地幻想起穿在身上的样子。
嗯?那是什么?我看到了一件绿色的无袖连衣裙,材质似乎是某种动物的皮毛。与之相配的是一双翠绿色的连臂手套,指尖的位置都露了出来;还有一双绿色的皮靴,看上去轻便而小巧。
这好像是游侠装备吧?绿色的外表是丛林中的保护色,连臂手套露出指尖的位置似乎是利于拉弓。没有多余点缀的连衣裙和皮靴充分证明了这是套十分轻便的装备。看到这身游侠装,一个想法从我的脑海中冒了出来。
相对于扮魔法师,说不定弓箭手会更适合我。
正想着,女老板终于从店铺后面出现了。她手中拿着一件墨绿色的旅者装,粗糙的亚麻布虽然摸上去质感不怎么样,但胜在结实。衣服上密密麻麻遍布了各种口袋,初步估计应该有十三四个,足够放不少小玩意了。
不过我已经有莱恩附赠的穿越大礼包了,里面就有一枚存储空间为2立方米大小的储物戒指。这个空间虽然不大,但是已经可以放足够的补给物资了。于是我买了两套旅者装和一套刚刚看到的游侠装,另外还买了几件……呃,内衣……
这些衣服倒是不贵,加一起花掉了我8枚金元。
哦,忘了说了,这个世界的货币单位有五个级别,其兑换标准为1金币=10金元=100银币=1000银元=10000铜币。所谓金元就是将金和银以一定比例混合后铸造的金属货币,其金属价值也正好相当于10枚银币。换句话说,1金元就相当于10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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