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平民,那些平民看着他们的脸庞,那一张张英俊的脸庞,大声嘶吼着,一定要顺利归来,这其中有不少是他们的亲人,他们自然是希望他们能够顺利归来,平安才是对他们更好的回答。
德玛西亚的从军完全是自愿,而且很多人都把这种从军看作是很高的荣耀,并不像是诺克萨斯那样强迫壮年参军。这样一来人们打起仗来,获得军工的力量自然大了很多,也卖力了很多。
与诺克萨斯不一样,德玛西亚得到一点点军工便是可以向别人炫耀,如果在诺克萨斯,如果没有当上将军,你还真不好意思跟别人说你从军了,这便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区别。
凌浩骑在马上,他身后跟着的是自己的那百把人,而赵宜锦在他前面,按照资历来说,虽然两者进入骑士团的时间差不多,但是赵宜锦和赵信的关系,当上一些高官,自然是毋庸置疑,而且也是皇室之中不会怀疑的东西。
至于她和凌浩的关系很好,别人爱怎么想,就让他们怎么想去,与她何关?
凌浩在马上,偶然一瞥,见到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小女孩眼中的兴奋,隐隐约约能从小孩子的嘴巴之中听出一句:“看,是皇家骑士团,以前赵信将军的部队,他们要出征了,他们要出征了!他们一定能够赢了诺克萨斯的!一定能的!”
凌浩嘴角微微上扬,这边是德玛西亚的孩子们,梦想着成为一个军队的将军,然后带领自己的部队和诺克萨斯打一架,直到打赢对方。
凌浩嘴角上扬,他喜欢这个帝国,他想要保护这个帝国,和赵信一样。
他发现自己的现在越来越像是赵信了,这或许是好事,也或许是不好的事情,他身上有赵信没有的东西,那就是圆滑,他比赵信更会处理关系。
喜欢赵信的人是两极分化,他的义气会让不少人喜欢他,但是同样,在帝国之中讨厌赵信的人同样不在少数。
凌浩他们的部队走了接近一个月,才来到这个边远城市,这里是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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