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七十七章 才子骆宾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定数。

    博尔锦刚出生的时候,就被活佛断定,将来会是个手拿双刀的武王,当时所有人都不信,包括博尔锦的父亲和博尔锦本人。因为博尔锦的父亲是努克图,只是个公爵,札萨克才算是王爵。博尔锦出生的那一年,大清王朝已经没了,当时已经是民国,怎么可能会册封王爵?更何况博尔锦是女孩子,又怎么会是个驰骋疆场的武王?

    事实最终证明,活佛算的一点没错,博尔锦因为抗战的功劳,不但被封为中将师长,而且被民国政府破例册封为札萨克,真的成了一个手拿双刀的武王。

    高枫刚刚见过的武媚娘,也是幼年的时候,就被袁天罡断定,如果她是个女子,将是个真命天子。

    武媚娘在历史上真的是做了皇帝,千古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

    高枫心不在焉的夹了口菜,放在嘴里满满咀嚼,同时在想如何完成武媚娘的嘱托,将装着她和李治定情信物的螺钿漆器小盒送到袁天罡的手中。

    舞台上的杂耍表演结束,几个妖媚的波斯舞娘,扭动腰肢跳着妖娆的胡旋舞。

    高枫不禁苦笑,程咬金似乎看出他欲言又止的表情,笑着问道:“小兄弟,有话说?”

    高枫指着舞台上搔首弄姿的舞娘,频频摇头道:“袁天罡是道德清高之士,程公爷在这里见他,似有不妥!”

    程咬金哈哈大笑:“若是换了别人,自然不适合在这个搂着娘们喝花酒的地方。呵呵,在这里见袁天罡那个神棍再妥当不过了。”

    好吧,程咬金做什么事儿似乎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如果他能循规蹈矩,那就不是程咬金了。

    也许在外人眼中,程咬金就是个任性跋扈的老人,而且有点老顽童的性格,而在高枫心目中,这个从瓦岗寨起家,先后追随过李密、王世充,又在阵前投了李世民。凭借开创大唐的功劳成为临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大唐建立之后,程咬金历经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武周,不论风云如何变幻,依然能全福全寿的老家伙,那就是个妖孽啊!

    历经四帝,数十年朝局大起大落,甚至包括了武则天改唐为周,多少功臣宿将被杀的血流成河身死族灭,而程咬金却毫发无损。

    不得不承认,这老家伙是有很有一套的!

    凭着一瓶六十五度的原浆酒头,高枫和程咬金几乎成了忘年交,俩人觥筹交错喝的不亦乐乎。不多时,就剩下个瓶底儿,最多也就只有三两酒了。

    程处亮跟着沾光,喝了浅浅两碟子,还不到二两酒,黑脸已经通红了。

    评书演义中说古人都酒量如海,看起来也不确切,喝那种甜滋滋的醪糟水,拼的不是酒量,而是肚子里的容量。

    头一回喝这么烈的酒,程咬金有点顶不住,话明显的多了起来,搂着高枫的脖子称兄道弟,窘的程处亮满脸通红。

    高枫看起来不过是二十四五岁,和程处亮的年龄相仿,程咬金和他兄弟相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