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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篇 野田幸子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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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没有去打扰胡风,她觉得这个样子的胡风才是最有型的,略微下压的眉毛无形中赋予了胡风奇特的魅力,让人一看便不知不觉被吸引过去,那冷冽而深邃的眼神,仿佛能将一个人的心看透,颌下残留的胡渣子,并没给胡风的形象带来一丝不良的影响,反而给人一种历尽沧桑的感觉。这种男人,所散发出的魅力,是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抵挡的。野田看了一会,甜蜜蜜的靠在胡风的肩膀上睡着了。

    望着窗外连片的草地,胡风的心情感到很沉重。这一切都来源于马特的话。没错,今时今日,胡风已经与以前的胡风有了些许的不同。最明显的代表是,陆彬背叛了他。他曾说过,当自己控制不了一个人的时候,也就是他已经不适合再生存下去。他不禁扪心自问,自己还能在世界上生活下去吗?他保留了意见,无论是否,答案都不会令他满意。

    自从新州市的抢劫案后,国际上的严密追捕令得他不得不改头换面,连最为普通的抢劫也要带上面罩,而他,又有几次抢劫袭击时带过面罩呢?不能说没有,只是很少。自身影响力的下降最让他烦恼,要不是自己果断处理,后果将会不堪设想。虽然陆彬是一个绝佳的同伴,但并不代表他可以因此来威胁胡风。胡风是谁?一个有着狼族数千年传承下来的天性和本性,没有人可以威胁他,这是他的一个雷区,任何人都不能逾越半步,触犯者唯有死路一条,陆彬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他叹了口气,第一次对人生感到迷茫。短短的一年时间,这期间的经历可以说是反差甚大。每个人都看准自己将会落得一个被捕的下场,趁着机会来要挟我,榨取我。维耶夫,马特还有那该死的杰尔・雷诺・辛茨比,这些混蛋,合作当初不知把话说得多漂亮,简直就快把自己捧上天,一口兄弟,一口哥们,叫的跟亲兄弟一样。一遇到我情况不秒,脸色变得比谁都快,不是要钱,就是大提条件。

    想到这里,胡风的拳头不由地紧握起来,脸上露出一副狰狞的样子,目光透着一股凶光,闪烁着嗜血的欲望,像是一头被激怒的野狼。

    等着吧你们,我胡风既然被叫做‘血狼’,即使境遇再不堪,狼永远还是狼。只要我的牙齿还在,血液还在流动,谁也不能阻止我的脚步向前踏进。凡是欠我的,我会加倍要回来,狼的血性不是任何一个人可以肆意践踏的,胆敢侵犯者,必须付出血的代价,这无人能改变。

    总有一天,当我重新出现在你们的面前时,我要你们全都跪在我的脚下,臣服于我的威严,因我的叫声而颤栗。

    “枪声一响,我就是世界的主宰。”看着广袤无垠的草原,胡风轻轻的念着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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