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正统的求婚,就在越云的画廊里,罗逸端端正正的坐在桌子边,从兜里掏出戒指,打开戒指盒子推到越云面前,局促的,却很坚定地道:“我想和你过一辈子,嫁给我吧,你同意的话,下个月老家那边就给我们准备订婚。”
他的眼睛盯着越云的面孔,越云没回答。
她在罗逸眼中是很漂亮的,越云自己也知道,不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时隔六年,越云还是罗逸初见的年轻模样,越家的孩子容貌都是出挑的,越云还是兄弟姐妹中最出挑的那一个,越云知道罗逸最初追求自己就是因为她的年轻貌美。
世上男子追求女子,女子追求男子,都是看容貌看家世看性格,挑挑拣拣,看合适了就在一起,罗逸方方面面条件在一般人眼里都算得上是出挑的,可越云明面上却是没家没依靠浮萍一样流浪的那个,能拿的出手的,原先大概也只有端正好看的容貌。
罗逸喜欢她,选择她,原因直观明确――年轻,出挑的面容,会画画,算是有才气,如此她是可以做妻子做母亲的人,考量再三才求婚,这是人之常情,所谓爱情,只是如此。
越云看着罗逸的眼神,觉得很是忧愁,皮相生的再好,要是一成不变多年,也会让人惊恐,那么,在罗逸发现异常之前,先同意他的求婚?
她是喜欢罗逸的,罗逸也是喜欢她的,虽然他们两个的喜欢远没有达到很多书中描写的爱的程度,他们也不打算谈一场文学作品中的恋爱,平淡就好。
现实中最浓烈的爱,应该是亲情吧,融于骨血分离会痛楚的感觉,就像她和哥哥,她和罗逸。确实还远没到这一步,也不可能到那一步,就算是确定了情侣关系,他们依旧是毫无相关的两个人――没结婚之前。
要是结婚。社会责任义务联系在一起,再生活十数年,喜欢就该妥妥的变成爱了,亲情的那种爱,感觉对头的话,也许喜欢也能发酵成浓烈的爱情;
但是,两个人在一起是要安安稳稳的生活,爱情扎根于生活,也就变成了最物质的东西,一枚戒指。一个承诺,而后相伴一生,其他的慢慢根植培养,想想就觉得这很美好。对越云这样失了根的人来说,这美好还能被无限延伸。
可是结婚就必须有孩子。她和罗逸会有孩子吗?越云想起五个月前见过的哥哥的儿子,小小的软绵绵的,真是可惜,她知道她无法生出那样软绵绵的小东西了,太可惜了。
“我没办法生育,我觉得现在,你要真考虑和我组建家庭。我也该告诉你这一点。”越云很诚实的道,要是罗逸能接受,那么,她就答应求婚,两个人好好地过日子,以后会不会被当成妖怪。那就是以后的事情。
罗逸握着戒指的手颤了一下,有些瑟缩,结婚生子永远联系在一起,本想过一辈子的女人告诉他他们无法拥有自己的后代,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