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见裴胜男认字,就将纸递给她确认一下。
裴胜男看那字比划纤细秀丽,一点也不像平日里见的。
就算是比起最细的狼毫笔来说,也细了很多。
她顿时提起了兴致,“沈离,这个,这个是什么?”
能随身携带,不需要砚台,这是多么方便的东西啊。
沈明珠看她两眼冒光,笑道:“就是一只写字的玩意儿。”
为了和时代接轨,她没有制作硬笔,还是那种软笔头,但是不是长毛,而是类似于现代的那种签字笔。
她看裴胜男那么感兴趣就递过去,裴胜男一把抢过去开始研究那支笔。
那笔头软软的,但是又不像毛笔那么软得没有筋骨,写字的时候也不用那么讲究,但是写出来的字却很好看!
裴胜男顿时就爱上了,想着若是出门带着那真的很方便啊。
然后她又看另外一头,不过却没有拔开,沈明珠就给她讲那管子里面是墨汁的,用完了可以再灌。
当然墨汁也是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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