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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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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所有权式恶意占有

    是一种重量级、全能级的直接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人已经构成事实上所有权式的恶意占有,无论是自己行使非法占有物之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还是伙同他人行使非法占有物之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均已构成侵害他人所有权的侵权事实。

    此类无权占有人属于严重复合式、严重全能级之严重有过失占有、严重有瘕疵的占有,需要承担擅自收益、处分非法占有财产的责任,承担较重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一般分析

    善意占有制度是一项限制‘性’的制度,一般受普通物权法规范与限制。恶意占有是专政的对象,一般受制度物权法规范与控制。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性’质不同,故法律关系也有很大的区别。

    1.是无权占有的再分类

    无权占有包括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两种类型。普通物权法对于前者采取默认的态度和限制的办法,对于后者采取否定和禁止的办法。对于恶意占有和恶意取得,担保物权法和制度物权法采取更加严厉打击的规定。恶意占有人侵犯民事权利的,按照民事的侵权责任法来进行正确处理。

    恶意占有人侵犯公共利益的,一般是按照行政的侵权责任法、治安处罚法甚至于刑法来进行正确处理。现实情势下,真正发生在民事日常活动中的恶意占有是占少数的,发生在公务活动、经济活动中的恶意占有反而是占多数的。

    2.是明知故犯式的恶意占有

    是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对无占有的权利有所怀疑而仍然进行的占有。

    无权占有人处分其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恶意占有人对此有所怀疑而仍然进行故意占有,等于是转移恶意占有。恶意占有人与无处分权人是同伙的,视为串通恶意占有;恶意占有人与无处分权人不是同伙的,视为单独恶意占有。无论是串通恶意占有或者是单独恶意占有,双方都有按照情节轻重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3.是公然侵占式的恶意占有

    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但为了某种‘私’利甚至贪‘欲’仍然占有他人的财产。

    恶意占有是事实上的占有,不是权利上的占有。恶意占有不是最大的目的,最大目的在于恶意取得、恶意隐藏、恶意隐瞒和恶意使用、恶意收益与恶意处分,以获得其非法利益。

    恶意占有的代名词,就是故意侵占他人的合法财产与利益。所侵占的,包括主物、从物、孳息物和其它物。其主要表现,一是主观故意占有他人的财产,二是完全出于‘私’心杂念甚至贪‘欲’而付诸实际行动。

    4.是暗渡陈仓式的恶意占有

    也指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但为了某种‘私’利假装以“合法‘交’易”的面目仍然占有他人的财产。

    恶意占有人与无权处分人串通一气,以虚假合同、虚假‘交’易等手法仍然占有他人的财产,是以非法的手续来掩盖非法的目的。恶意占有人与无权处分人签订真实的合同,以真实的‘交’易仍然占有他人的财产,但其付出的价钱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同样属于恶意占有。

    5.是物权动态中的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中没有及时地、积极地中止自己的恶意占有行为,没有主动归还所占财产的动向,才是无权占有中的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是心素的占有,占有人的立场、观点、方法,决定了恶意占有的设立、变更、转移、消灭的整个过程。恶意占有人知道财产权利人的,应当直接向权利人归还其非法占有的财产,权利人可以减免恶意占有人的责任。

    民事活动中,恶意占有人不知道财产权利人的,应当向无处分权人归还其非法占有的财产,无处分权人应当向回心转意的恶意占有人支付妥善保管财产的合理费用。

    总之,恶意占有人及时地、积极地中止自己的恶意占有行为是明智之举,否则就不能解除违法或者犯罪的嫌疑,就会承担更多的侵权责任。

    6.恶意占有是典型的反物权对象

    连善意占有也是一种事实,不是权利,这种无权占有也是一种零物权对象。恶意占有更是典型的零物权对象,而且是反物权对象。零物权即是无物权,反物权是反对有权占有的特别零物权。恶意占有一般都涉嫌侵占,往往与恶意使用、恶意收益和恶意处分关联在一起,是各种物权法中的重点监控与禁止对象。

    7.恶意占有包括自发式和转变式两种类型

    自发式,指恶意占有从一开始就是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但为了某种‘私’利甚至贪‘欲’仍然占有他人的财产。

    转变式,也包括两种。

    (1)由有权占有变成了恶意占有。

    普通物权中信托权利人、用益物权人、收益承租人、租借人、保管人、运输人、加工承揽人、无因管理人等物权人,超过法定的权限、约定的时间范围或者物的品种数量,就由有权占有人变成恶意占有人,其中信托占有人、财产管理人凭借工作之便或者职务之便侵占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表现为主要的最为恶劣的恶意占有。

    许多**分子贪污受贿公有的、共有的、合有的、他人的财产,将国家的、集体的、集合的、‘私’人的和其他人的财产随意据为己有,不仅手段‘花’样翻新,‘性’质非常恶劣,涉案数额往往是非常巨大的。

    (2)由善意占有变成了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人开始时不知道或者应当不知道所占有之物是无权转让人或者其他处分人之物,占有该物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占有之物是无权转让人或者其他处分人之物;善意占有人偶然拾得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或者文物,在失主不明的情势下,在法定的期限内应当视为善意占有、善意保管,超过法定的期限不将其占有之物上‘交’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就构成涉嫌恶意占有;拾得人即善意占有人擅自处分其占有之物,或者故意将其占有之物灭失,就构成事实上的恶意占有。

    五、与善意占有的区别

    恶意占有与善意占有均同属无权占有,而从占有心素、占有体素和占有‘性’质、占有关系等方面有区别。

    1.占有心素上具有是否误信有权占有之别

    无权占有人心理素质的差异,决定了恶意占有与善意占有‘性’质上的巨大差别。

    普通物权法确立保护善意占有制度与原则,为的是保护财产‘交’易的安全或者经济上的效率,而不是专‘门’保护权利人的财产占有权。普通物权法确立禁止恶意占有制度与原则,为的是保护权利人的财产占有权,使得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或者其他物权人的占有权免遭损害。

    恶意占有,指无权占有中一种零物权的、恶劣的或者错误的类型,与有权占有相对,与善意占有相反。以占有‘性’质的逻辑推定,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而进行的占有,并且是以侵占、非法处分他人财产为主要表现形式。

    恶意占有是基本的占有事实,容易在此基础上形成恶劣的或者错误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处分权,给有权占有人造成了有意的或者直接的损害。

    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中一种重要的类型,与有权占有相对,与恶意占有相反。以占有‘性’质的逻辑推定,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而进行的占有,并且是以占有的合同形成的新的占有形式。

    物权法第243条至第245条的责任范围,对于善意占有人仍然有效,对于恶意占有人则更不在话下。这是普通物权法的专项规定,担保物权法和制度物权法的无权占有则另当别论。

    2.占有体素上具有是否管领能力之别

    经济社会和物权社会中,每个人在每个单位中和一定的时间内都有一定的分工,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表现出各种占有的形态。客观上要求占有的主体与客体应当适格,最好采取一物一权主义原则来界定物的占有权。

    即使是无行为能力人、无管领能力人甚至于‘精’神病人,同样要界定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即使是习惯法、道德法、逻辑法的界定,同样要区分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同样要将恶意占有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罗马法中占有体素主要是从占有的主体与客体中来衡量对物的管领能力的。这是对于恶意占有的客观推定。至于占有心素上具有是否误信有权占有为主体推定,但与占有体素密不可分。

    3.占有‘性’质上具有是否恶劣之别

    善意占有虽然定义为“无权占有”,却是在不知情的情势下贸然行事的,一般也是按照‘交’易合同进行等价‘交’换并为此付出了金钱代价的,因无权处分人转让其占有之物而连累到善意占有人无权占有而已。善意占有人受此‘蒙’蔽,亦无主观恶意占有,故其占有不属于恶劣的对象。

    恶意占有虽然同属于“无权占有”,却不能与善意占有相提并论。恶意占有大多数不是通过‘交’易成立的占有,而是通过侵占、抢夺、抢劫、截留、哄抢、‘私’分和贪污受贿等不正当手法成立的占有。即使是象征‘性’的‘交’易而成立占有,而其‘交’易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实质上存在多得多占的假‘交’易。

    4.占有关系上具有是否宏观物权法之别

    宏观物权法是包括普通、担保、制度三大物权法的,是包括心素占有与体素占有、事实占有与权利占有的,是包括一般、限制和禁止流通物的,是包括各种主体的占有效力推定的。普通物权法的一些推定办法可以为其他物权法提供参考,但关于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效力范围仍然有限。

    5.占有责任上具有是否承担责任之别

    普通、担保、制度三大物权法的责任范围各不相同。普通物权法之占有,很多不是以合同决定而以人事关系决定的,故有必要划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判定是否承担责任。

    恶意占有人一般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物权损害的赔偿责任、占有物毁损或者灭失的赔偿责任,反正都是无限责任。

    担保、制度两大物权法很少有善意占有类型的,民事的或者行政、刑事的责任范围有所扩大,甚至于法律责任不是一般的责任。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42条

    相关名词:

    有权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自物权无权占有他物权无权占有动产的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无权占有无权占有的‘性’质三大物权法系对占有关系推定的侧重点善意占有制度自物权与他物权的善意占有恶意占有的推定原则恶意占有的‘性’质与零物权恶意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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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要点

    恶意占有,全称是恶意的无权占有,或者恶意的无权源占有、恶意的反权源占有,完全是非法占有。是无权占有中一种非法的卑劣的占有类型,与有权占有相对,与善意占有相反。以占有‘性’质的逻辑推定,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而进行的占有,并且是在物权变动过程中以非合同‘私’自形成的明显瘕疵式占有形式。

    恶意占有,是无权占有中一种典型的非法占有,属于主观能动‘性’之零物权的、恶劣的或者错误的、有明显瘕疵的、明显过失的占有类型,与善意占有相反,与有权占有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恶意占有已经是全人类、全世界的公害,不只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公害。此类公害,如瘟疫一般的在世界蔓延,很多地方已经成为顽症与痼疾,不亚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样的公害。如联合国反**公约、反洗钱公约等,就是世界‘性’的“反侵占公约”、“反恶意占有公约”,反侵占、反恶意占有课题是全人类的共同课题。各国政fu与各国人民携手并肩进行史无前例的世纪大战,实现另外一条战线的伟大的和平事业,必将共同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恶意占有人有错占有,属于犯错‘性’质、但未达到犯罪量刑标准之类的无权占有,无论是主动犯错或者是被动犯错,无论哪一种占有形式的犯错,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越权占有、逾期占有、违约占有、违规占有居多。

    恶意占有人有错占有,属于犯错‘性’质、但未达到犯罪量刑标准之类的无权占有,无论是主动犯错或者是被动犯错,无论哪一种占有形式的犯错,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越权占有、逾期占有、违约占有、违规占有居多。

    恶意占有人有错占有,属于犯错‘性’质、但未达到犯罪量刑标准之类的无权占有,无论是主动犯错或者是被动犯错,无论哪一种占有形式的犯错,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越权占有、逾期占有、违约占有、违规占有居多。

    传统物权法和微观物权法理论体系中,只是就民法而论民法、就普通物权法而论普通物权法的,制度物权法方面的和政策物权法方面的没有涉及或很少涉及,担保物权法方面的也基本没有涉及。因此,对于恶意占有等方面的论述,总会有遗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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