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惨痛教训至今仍历历在目。“俄罗斯私有化之父”丘拜斯的总结很有代表性:“在质押拍卖(指俄罗斯1995~1996年的国有资产质押拍卖)中完成的唯一任务是促进产生大的资本家,以防止社会主义重归俄罗斯。这个任务95%是政治性的,只有5%是经济性的。它是借助于质押拍卖完成的。”(【中华论坛】俄罗斯国企私有化造就权贵资本主义的教训!作者土拨鼠挖挖发表于2012年2月26日中华网)。
人民网强国论坛2012年3月25日针对《苏联解体时就这么干的,他这是啥意思世人皆知》的讨论主题,无名氏的跟帖中指出:“如果国企分股,就必须严禁股权转让,严禁财团参股、购股,它就改变不成私企。”军转网2011年5月18日记载无名氏的《俄罗斯资本寡头绝大多数是原苏联的党政官员》谈到,俄罗斯私有化是从无偿发放私有化证券(股票)起步的。在1992年~1994年间,政府给每个公民(1。49亿人)分发面额1万卢布(按1992年汇率计算合72美元)的证券,每人只要象征性的支付25卢布,即可获得面值10000卢布的购买券,凭证可以购买企业股票或入股投资基金,也可有偿转让或出卖。……但接着发生恶性通货膨胀,1992年达到2501%。广大民众迫于生计,纷纷出卖私有化证券。暴富者和经理们乘机廉价收买,私有化证券向他们手中集中。……在企业改制分配股权之机利用行政或管理权力掌握控制权。……在银行私有化和全面开放金融市场过程中,新权贵们乘机敛财。……别列佐夫斯基披露几大金融集团控制了50%俄经济,实际控制了银行、国家预算基金、军火和稀有金属贸易、石油以及轻工业、绝大部分传媒,金融寡头竭力左右俄政治。
中华网2011年6月4日登载了骇客大帝的文章《苏联解体后美国用几亿美元卷走28万亿财富》片断如下:“当时每个苏联公民大概分到了10万~15万左右卢布的国有资产,当然是以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化的形式。10万~15万卢布在当时的条件下是一大笔财富,约合4万美元左右。……一场财富的公开掠夺由此开始。……一面是国际金融机构精准的研究报告和国际金融媒体铺天盖地的负面报道,一面是不断快速下跌的前苏联国有企业债券价格。…不停地‘卖出、卖出、卖出’,而市场则‘暴跌、暴跌再暴跌’。就这样,微笑的外资和金融投资者用借来的别人的钱(前苏联人民、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钱)收购了前苏联的国有企业。…就是这样,美国动用了几亿美元就把前苏联人民积攒70年的财富—价值28万亿财富赚到手。”
三、登记生效主义类型
股权权利质权的设定,采登记生效主义物权化方针,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股权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时设定。
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时设定。这是最主要的对口登记的登记生效主义方式,涉及到上市公司但主要股票上市的个人为数最多。中国的股民人数已经高达3亿多散户,他们出质的目的是为了以股票为质贷款购买住房或者汽车,主要是在股票行情不好的时候不想马上抛出,观望一段时间后再抛出,因为过早地抛出会导致自己血本无归。
《担保法》第75条第2项是采取比较审慎的办法来规定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并没有提及股权。《物权法》规定的“股权”应当是比股份、股票更广泛的对象,除了包括股份、股票以外,可能还包括公司企业的控股股权或者企业控制权在内,而少量股份、股票就不一定包含有这种特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家行政团体法人。依法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登记的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包括上市公司的股权、公开发行股份公司的股权、非公开发行但股东在200人以上的公司的股权等。这些股权的表现形式就是股票。
目前这些股票都实行无纸化监管,其发行、转让、出质和设定质权等活动都要受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登记机构的监管,股票的过户、结算、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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