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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离开和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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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自己的了。

    默默自从看到自己回到了学校,也很少在寝室里见到她了,只是每天看着她早出晚归,不过她的语气并没有那晚那样坚决冷漠,有时候还会给自己带回早餐和晚餐,有时候还会带自己喜欢吃的,晚上自己一般睡姿不好,被子总会掉到地上,每晚都可以感觉到有人为自己弄被子。

    可是跟她说话,还是不理会自己。

    这晚,千寻刚从学校的图书馆。虽然只回来3天,但是她已然成为学校热点人物,这人物可是不好当的,一般都是那些平日里有点地位,或者在哪个社团当了个干部,或者参加什么大赛获得奖了,要不就是哪个班或者是系的班花傍上了某个大款,可是以小三的荣誉登上学校的风云人物榜,还是头一回。

    每天,除了晚上会将原来落下的课全部补上,还有就是练习基本功,这可是学校非常重视的。就连班主任常老师也经常强调,要打好基本功,每天的基础功是必须要练习的,这对以后非常有用。”幸好 有童子功,补起来不是太难。可是唯一的难处就是每天她必须像狼一样的生活。

    她回来的消息自然是有人传出来的,可是是谁却不得而知。

    今晚,默默又出去了,不知道她这些天出去干什么了,每晚和自己一样,彻夜未归,但是白天又起得很早,记得以前,默默可是用八匹马也拉不起来,怎么这会儿不用叫,还起得这样早。

    一个人无聊,打开电脑,这电脑还是那时候用自己做兼职,啃了三个月的馒头,没有买一件衣服才买来的,这会儿已经是灰尘累累。

    一上网,什么消息也出来了,不过最显眼的还是自己的,慕容秦思和雅若小姐的婚纱照片在各大网站都可以看得到,而自己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三,而且照片还是自己在校的时候的,肯定是那些狗仔队人肉搜索出来的。看了看,大概也就是那几条吧!也许新娘是她,呵呵,凭什么呢?雅若小姐是世界著名服装设计师的女儿,而自己呢?不过就是一个无钱无势的大学生而已,人家也是学生,可是却是韦尔斯利大学的硕士生,一听就让人为之敬佩,能有几个人可以上那种大学。

    千寻握着手机,突然间想问问他现在怎么样了?手机响了,一看却是陆城的,她欣喜地接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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