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事已经告一段落,你们先回剑阁去,我要在渭州待一段时间,我不在期间诸事听秋水的。”
长须清瘦的男人余秋水抚须了然:“属下遵命。”
这日说话先生又捶着老寒腿说上了:“说话那回春堂一向口碑甚好,这几日来了几位才品俱佳的公子,更是为其锦上添花,吸引了不少姑娘……”
回春堂的东家对外是个谜,其实它是药师谷名下的产业,白星之当初造了五块玉佩,其中一块就在央央身上,当日她拿着这块玉佩来投奔回春堂,掌柜的差点没把她当菩萨供起来。不过指望央央来场大刀阔斧的改革是不可能的,她不会,也懒得会,掌柜的掌管回春堂多年,也怕小丫头来跟他抢主权,打酱油那是再好不过了,不就是多个住的地方多个吃饭的人嘛,米虫总比野心勃勃的好对付多了。
于是央央开始了在回春堂当米虫的生活,每日不是吃喝玩乐,闲来把苏妍姑娘请过来唱个小曲,再没事扮成男的去花街柳巷走几圈,小日子过得也是有滋有味。就是偶尔晚上睡觉的时候会想起来,不知那豪门大院里住的俊俏公子哥怎么样了,自她走后是不是相思成疾。
“唉。”应该不会吧!他有美娇娘,爱还爱不过来,怎么会想到她。
玉手轻柔地为她按揉双肩:“怎么了?唉声叹气。”
“无趣。”
苏妍道:“我唱得不好吗?竟让你觉得无趣了?”
央央急忙陪笑:“哪能啊!真是唐突佳人了,不是你唱得无趣,是我觉得日子无趣。”江湖凶险,也不能像在药师谷那般随意,这里的男人都凶神恶煞的,很不可爱。
苏妍淡笑,那一笑的意味很是出尘。
“东家,新雇了一个伙计,我带来给您看看。”张掌柜神色变化不定,央央猜想其中必有端倪:“带过来看看。”不就是个伙计吗?这有什么好看的。
等人一上来,苏妍先掩着唇笑了,掌柜的脸皮一直在抽搐:“东家您和他聊着,我就先走了。”朝苏妍使了个颜色,后者识趣地告退。
也难怪掌柜的这种反应,他大概这辈子都没见过有人穿着华服,配着金玉,一身王霸之气的人来面试当跑堂的……咳咳,这话是过了,墨无染穿得很低调了,只是他出生高贵,举手投足之间掩饰不了一股优雅,再加上宦海浮沉这么多年,那双眼睛跟淬了毒一样,看一眼都让人心惊胆颤,更别说当他冷下脸后会是什么效果了。
“东家好,我是来当伙计的,不知道东家愿不愿意给口饭吃。”
央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