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暴利简直就是天上掉钱。就算是现在,也可以让凤王城打着契丹国的旗号和大唐进行贸易,少了不少中间环节,自然就能节省大量的金钱。
其实这一条才是真正的丧权辱国的条约,不过郭小凤将它掩饰在了“双方都同意”的平等设定下,大唐的经济文化源远流长,岂是契丹匈奴能比较的?所谓的平等其实就是不平等,只是大唐皇帝看不出来而已。
皇帝李煋没有想出这一条有什么不妥,不过最大的不妥就是它是郭小凤提出来的,皇帝可不相信郭小凤会替外国人提出什么平等条约,但是他也想不出来自己会吃什么亏,和一个省的国土比较起来,似乎这个条件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特别是商业这一块都交给了郭小凤的前提下,这一条似乎也算是商业方面的事情,自己答应不答应,区别不大。
而且一旦和郭小凤签订了条约,在某种程度上,郭小凤就必须保证皇帝李煋的各种利益不受损失,一旦皇帝李煋不在了皇位上,郭小凤和他的条约自然就会受到影响。一朝天子一朝臣的事情并不是罕见。只有李煋还是皇帝,郭小凤才会得到她想要的一切。两个人将是一个阵线上的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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