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而退步了,沒有一个男人敢在这个小县城里挑战传统思想。
只有一个接近四十岁的男人,是技术部的经理,人长得矮且胖,皮肤黑,远看像冬瓜,近看才像一个人,他曾大义凛然地向玫瑰表示过,可以接受玫瑰有儿子这个现实。
仿佛,敢于接受了玫瑰这样的“破鞋”,就等于他是一个绝世好男人,多么伟大,多么崇高。
玫瑰坚决地回绝了技术部经理,这让全厂人都不可思议:人家虽然年纪大一点,人长得丑一点,可好歹也是一个经理,你一只破鞋,装什么清高。
从那以后,玫瑰在这家小公司就更受人非议了。
最看不惯玫瑰的,是和玫瑰同一个部门的君君和欢欢,她们和玫瑰差不多的年龄,可是业绩沒有玫瑰好,就总在背后说一些事非,说玫瑰出去谈业务,仗的是自己有一副好皮相,背后还不知道耍了什么手段呢?说不定那些单都是靠牺牲色相换來的。
玫瑰这天上班的时候,就看到君君和欢欢两个人凑在一起私聊,时不时传來一些龌龊的笑声,她们的声音偶尔传到玫瑰耳中:
“江城那张订单也太顺利了吧!”
“就是,才几天呀,也不知道哪里來的手段!”
“哎呦,人家是破罐子破摔!”
玫瑰把耳塞戴上,听张信哲的歌。
张信哲是她和陆一然都喜欢的歌手,听了五年,每当听到这些熟悉的乐曲,心头就会涌上当年和一然在一起的情景,那些回忆能使她快乐,这也是她五年來,唯一的娱乐方式。
可是?今天她却听不进去音乐。
脑子里一会儿是陆一然和另一个女孩吃饭的情景,一会儿是慕轩天抱着晓晓,而晓晓搂着他叫爸爸的情景。
之前能让她快乐的音乐,现在却成了噪音。
临下班时,君君突然从办公室外面冲进來:“欢欢,外面有一个非常、非常帅的女人,天哪,那简直是韩国花样美男子,极品高富帅啊!”
欢欢睁大眼睛:“有那么夸张吗?高富帅,多高,多帅,多富!”
“一辆加长款的轿车,豪华、气派,男人站在车旁,手捧一束红火的玫瑰,哎哟,你出去看看就知道了!”
等玫瑰关了电脑,走到公司门口时,竟发现,公司那二十來号人全都站在门口前,议论纷纷。
玫瑰不爱凑热闹,她从那堆人里挤出來,突然就看到了慕轩天。
果真像君君所说的,他旁若无人地站在黑色加长林肯面前,手捧一束火红的玫瑰。
天空很蓝,树,很绿。
然而这些统统都只是点缀、是他身后的背景。
他帅气的笑容,仿佛清爽了这里的空气。
连玫瑰都差一点被他似笑非笑的眼睛电到。
慕轩天朝玫瑰招招手:“老婆,过來!”
所有人便将目光都朝玫瑰投去。
“老婆,怎么可能是她!”
“这么帅的男人,怎么可能是玫瑰的老公!”
“……”
玫瑰站在原地,痛苦地思考着,如果她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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