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馆里,傍晚时分的橙色阳光里,在一排排高大的书架间徘徊,在选好书之后,就坐到角落里一丝不苟地阅读。有趣的是当元驹开始读书的时候,反而会将眼镜摘下,而摘下笨重眼镜的他就像换了个人,五官线条的美好全部展露出来,却也显得更为冷峻,不易接近。
起初孟天天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是从制服可以看出他是流芳高校的学生。观察了他许久之后,孟天天开始不由自主地沿着他走过的地方走过,会用手指触碰被他触碰过的书脊,想象那上面是否会残留的体温。
再之后,她就找到元驹兼职的店里,跟他***工,也是在那里真正有了交集,同时,这种喜欢的心情开始像毒素一般蔓延开来,时至今日,恐怕连骨头里也写满了元驹这两个字吧。
孟天天不是羞怯自卑的小姑娘,她满有把握让对方迷上自己。
为了对元驹展露自己最温柔美好的一面,在见他之前要把衣柜翻个底朝天来寻找最合适的搭配;对他永远有超过别人的关心、关注,甚至到了讨好的地步……元驹渐渐对她放下防备,两人几乎成了不错的朋友。可一旦越过元驹设置的那道界线,他便开始抵触、回避。
当孟天天第一次意识到这一点时,又惊怒又羞愤,恨不得失态地转身跑掉。
元驹并没有喜欢上她,她懊恼地发现。怎么会这样?!
可是她不死心。
她难以接触到他的朋友,于是就跟安骏搞好关系;元驹厌恶过分的亲近,她就用矜持武装自己;艳丽的妆容和亮丽的衣着丝毫吸引不到他的注意力,她就扮成清爽的少女;她甚至依照他的喜好来悄悄改变自己的性格……
这些会有用的吧?哪怕是几分好感,哪怕是一点同情也好吧?
可元驹爱上了汪清雨。
在他和汪清雨冷战的时候,他还无意中向孟天天提起他的困惑。
「女孩子难免心里敏感一点,」她费尽力气才强压下心中震颤的苦涩和羞耻,挂起大方而知性的微笑,「你就不要再去烦人家了,在这个时候旧事重提她会更生气吧?」
事后她难免心寒――她孟天天怎么沦落到这种难看的地步了?竟然要使小心机来发泄心中的嫉妒?
几个月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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