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4-22
一个星期后,夜晚的奥克山中
山坡面的林间,到处可以看到星星点点的火把在移动。诺森布里亚的骑兵队散布在山道上,正在转移兵力到艾尔美城,备战麦西亚人的进攻。在一片火把集中的路上,两个领队的骑士骑着马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们是诺森布里亚骑士团的尼森和他的下属西蒙。
身着兽皮厚氅的西蒙坐在马上,冬日的酷寒让他的马不时打着响鼻,“我真不明白,我们干吗这么翻山越岭去保卫别的国家?”寒冷的季节里,他每说一句话,嘴里都带出白色的雾气。
“你什么时候见麦西亚人在自己领土上打过仗?”尼森不屑地笑笑,“仗不能在自己家里打。在艾尔美开战,不论输赢,我们的国土都不会遭殃。”
“小国的悲哀。”西蒙摇摇头,微微叹了口气。
尼森看看他,“不要有妇人之仁。不想自己有一天也沦为这种炮灰小国,就要用它们来垫脚。”
西蒙同意般地点点头,“原以为艾尔美独立后,两国间会谨慎僵持。真没想到麦西亚竟然这么快宣战。”
尼森语气里透着一丝神秘,“你不知道?这次这么快开战,一半是彭达王的野心,另一半却是事出有因。”
“哦?”西蒙不解地看看他。
“艾尔美人引以为傲的军事奇才,其实是个在男人跨下承欢的淫/荡娈徒。”尼森脸上一副嗤之以鼻的轻蔑表情,“不过正因为这样,我才想看看,军师能不能用他来钓上一条大鱼。”
正说着,前方忽然出现了点点火把,一小队人马逐渐出现在二人的视线里。
“停!”尼森一只手高高举起,跟在他身后的队伍停了下来。队中的重盾步兵立刻跑上前,摆开阵势排成一字形,将高大沉重的盾牌立在地上,为身后的军队形成重铁的掩护。
尼森单马走出阵列,月光淋洒在他全身漆黑的战甲上。他的项上戴着骑士团团章,战甲左胸前佩有金色十字。作为骑士团的领将,他的地位仅次于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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