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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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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比利斯帝国的皇储,他竟然向着传奇猎人家族的一个下人鞠躬,若是传了出去,必然又会引起一番轩然大波。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像杜兰妮・李尔・赫里斯那样,成为您的弟子!”又是一句如重磅炸弹般的话,普伦竟然直接表露出拜师了?这可不得了,要知道,普伦现在的身份可是皇储,若他成了莲的弟子的话,那么也就是说,莲将成为比利斯帝国下任国王的老师!

    单纯这一名号就可以让许多圣级魔法师抢破头额!而且,普伦的魔法天赋很不错,成大器,也只是时间的问题!能收到一个有这样身份,资质天赋也拔尖的弟子,是多少魔法师的梦想?

    而实际上也有好几位圣级魔法师找上门,有意图想要收普伦为徒,都被普伦一一拒绝。

    看见莲不为所动,普伦只好继续开出好处,“实不相瞒,我们皇宫的首席宫廷魔法师在上个月过世了,所以……如果大师愿意收我为徒的话,我可以恳请父王,为您册封!”

    停顿了几秒,普伦双眼中闪过一丝精芒,继续道:“是不是您觉得我不够资格成为您的弟子?还是说,不适合?”

    普伦向后退了几步,扬起右手,他的神情瞬间变得严肃,只见他的手中泛起由芒。

    一团虚无的火焰若隐若现……

    “大师,您看如何?”普伦自信满满道。

    这,才是他想要展露的东西,火系法则!成为圣级魔法师的先决条件之一,领悟一系魔法的法则!

    法则之力可以说是一种感悟,一种技巧,也可以说是一种凌驾于魔力与精神力的另一种力量。

    而普伦手中的那团火焰就是技巧、感悟、魔力、精神力所揉合在一起,被实体化了的,属于法则之力!对于元素系魔法师而言,这很好判断,因为那团火焰中没有掺合任何的魔法元素,是纯净的能量体。

    以法则之力为核心,构筑起来的魔法,就称之为禁咒,也就是因为有法则之力的存在,所以禁咒才有这远超越九级魔法的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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