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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谁的呢喃启明了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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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面对一大堆家务事,难道你不希望自己有八只手吗?”

    “好笑么?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夏凌歌快要笑抽了,我看着夏凌歌夸张的表情,然后特别淡定,继续看着夏凌歌一个人在我的床上发神经。

    “难道不好笑么?”夏凌歌问我。

    “嗯,一点都不好笑。”我无情绪的表情。

    “我也感觉不好笑。”他尴尬回答。

    “不好笑,为什么还要讲出来?”我有点在乎。

    “因为…..因为….”夏凌歌故意不说出来,害我干着急,我这个人就是好奇心太重,夏凌歌也掌握了我的性格,所以折磨我,就是他的强项。

    “你说不说?不说我要赶你回家了。”我使出自己全身的力气,手做出赶夏凌歌的姿势。

    “好好,我说还不行吗?因为就算不无聊的笑话,讲给你听也是一种幸福。”他认真的眼神,是一种刺芒,但是这种刺芒让我笑了。

    “涮涮”我的脸又开始通红了,我现在才知道我爸爸妈妈该有多喜欢夏凌歌这孩子,竟敢把他们的女儿交给夏凌歌,夏凌歌瞬间也感觉到很得意。

    窗户外面的夜色开始降临了,我的爸爸还在加班,妈妈也马上快回家了,夏凌歌看看挂钟,又看看窗户外面,把自己的书包收拾好,然后对我说:“晓晓,你一定要按时吃药,不要闹脾气了记住没?不然我会不放心的。”

    我听话点点头,然后送夏凌歌下楼,他必须要回家了,他给他爸爸妈妈也请过假,但是晚上回家不能太晚,所以我很理解他。

    但是每次想到夏凌歌要离开的时候,我的心里满不是滋味,我表面假装很开心,但是内心已经流了好多次泪水了。

    夏凌歌走出小区的时候,偷偷的在我的耳边说:“这个周六我带你出去散散心,我会骑我新买的自行车。”

    我听完之后,他就跑的无影无踪了,我还沉浸在他的话当中。

    回到我的家里,我又开始写起了我的日记,我会写下每一天和夏凌歌在一起的时光,我把自己假设成一位过路的女子,然后喜欢上了长期驻扎在边疆的战士,哪位战士经历了风霜雪雨,常年扛着枪,他的背部已经被汗水浸透着,我还是很忍不住替他擦掉了脸上的汗水。 这个战士开始对我微笑,我第一次感觉到爱情发生了,喧闹的街巷向我的周围开始叫喊,但是我独钟哪位衣衫褴褛的战士,他的生命是我的骄傲,是我活下去的动力,那时的我总以为夏凌歌就是我梦里的战士,守护他就是上天对我赐予的责任,很多年后,物是人非,牵着我的手不是他,而是岁月积淀后的污垢。

    ps:作者在这里说点题外话,爱一个人就去大胆的爱吧!不然后悔的时候我们却只能落泪。后面的章节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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