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07-29
完本了。
将近两百八十万字。写下全书完三个字的时候,说实话,到现在想到形容自己当时状态的词汇,只有俩字,傻逼。而且还傻逼了好大一会,去年初开的书,一年半的时间,写最后一章的时候,真是傻笑着写完的,觉得特别轻松,但又有点忐忑,很复杂的感觉。码字一年多,请假却极少,而且就算请假,事后绝大多数的章节也都补回来了,自认人品不算太坏,对于这本书有现在的成绩,个人觉得还是很满意的,记得发书没多久,还是写云南篇的时候,我让唐傲之和纳兰倾城替我说了一句,这本书最大的期待就是三万收藏,十万红票,如今我们都做到了,你们很威武,这是实话,嗯,真心的。
一本二百八十万字的都市小说,且不管内容如何,我能坚持完,真的很佩服自己,这本书的初衷挺简单,跟好多人说过,就是因为某个晚上睡不着觉了,胡思乱想了一通,第二天就开始写了,别说盈利,甚至当初就没打算写完,所以发书的时候,才大概六七章的存稿,但发书之后,却取得了完全出乎我预料之外的成绩,最早跟这本书的兄弟都知道,《妖孽》最辉煌的时候,是上架前,如今的四百多万点击,那会就已经累计了大半,很少有人能理解一个写作之初完全就没有大纲只有一个粗略到不能在粗略的框架的写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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