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溪南戴着棒球帽在公园里面溜达,因为离宴会开始还有一段时间,所以跑到公园里逗逗猫咪玩玩狗狗。
“溪南!”一个声音传來。
毕竟是自己的地盘,自己就回來几天,这么高频的被人认出來啊!林溪南回头,还沒看清楚人,就被这个女人紧紧地抱住。
“顾媛!”林溪南看着人说:“真巧,在这里碰到你!”
“哈哈,我就说是你,一老远就看到了,除了你还能有谁呢?”顾媛笑着说:“多会回來的,见我……”本來想问见沒见南思禹,一想这话问的太伤心了,就沒问。
“有点事,呵呵,你最近还好吧!”
顾媛笑:“特好,新书今天签售哦,我正往书店走呢?”顾媛从书包里掏出來一大本漫画书:“送给你的!”
“送给我!”林溪南拿起书。
“是啊!谁让你是故事的主人公呢……啊!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有时间联系!”顾媛忙不迭的跑走。
林溪南翻开漫画,忽然想起这就是上次去蹦极的时候,有小女孩认出自己,说自己是什么秋之的那个,原來这是一本爱情漫画呀,突然手机响起,是文森的。
“rillet,你不准备來了吗?宴会马上开始了!”文森的声音大的惊人。
“就來就來!”林溪南挂掉电话,跑走。
林溪南是不喜欢宴会的,总觉得那地方和自己气场不和,所以通常都是露个面,需要自己讲个话就说,然后找个小角落猫着。
文森看到林溪南穿着西服跑來就笑了:“为什么你回到自己国家也是这个样子,为什么不能打扮的更温柔一些呢?”
“我的衣柜里只有西装!”林溪南说,其实不是,自己的衣服也有那么几件,昨天回到家看得时候,一眼就看到了上次顾媛帮自己挑的粉彩的旗袍,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己拿下來本想一试,但是看到它就想起了南思禹,或许这件衣服就应该封存起來,永不再见。
文森耸耸肩膀:“那你快去讲话吧!发个言你就自由了!”
林溪南整理了整理衣服走向前台。
南思禹坐在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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