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寒冬腊月,于小曼光着身子,又冷又饿,却无处可去,她现在已经臭名远扬,既不能回学校,又不敢回家,不敢到有亮光的地方,只有蹲在黑暗的角落里,一边簌簌发抖,一边想天亮了怎么办,到哪里找身衣服來穿。
前面不远处是一家大酒店,不断有人进出,于小曼躲在黑暗里看着,这里的路灯恰好坏了一盏,才能勉强隐住她的身影。
一个人从酒店里匆匆忙忙走了出來,走到于小曼身边的时候,身上的东西掉了,正掉在于小曼的头上,于小曼忍不住叫了一声。
那人说:“谁!”从身上拿出一只小电筒,照着她,于小曼满脸惊恐。
“你是谁,怎么会蹲在这里!”那人问,于小曼不敢回答,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那人看见于小曼光着身子蹲在那里,动了恻瘾之心,将身上的外衣脱下來,披在她身上,提上他的东西走了。
于小曼楞了楞,急忙起身追上去:“大哥!”
那人回过头來,于小曼此时已经站在路灯下,他看见她披着他的衣服又长又大,却露出了一双修长的腿,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想了想:“你跟我來吧!”
那人将于小曼带到一间出租屋里,把自己的衣服给她找了一套,于小曼穿上了。虽然又长又大,却暖和了不少。
于小曼对这个救命恩人很感激,将自己的遭遇和盘托出,那人很同情她,知道她无路可去,就留下了她。
这个人是一个流浪歌手,在各个大酒店唱歌,因为一般都在晚上出入,有的路段沒有路灯,为了照明,他随身总是揣着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当时掉在于小曼头上的东西就是他的吉它,正是这把打在她头上的吉它使她得遇这个好心的年轻人。
从那以后,于小曼和这个流浪歌手一起,四处唱歌,四处流浪,越走越远,最后离开香港,來到了大陆。
这个流浪歌手的老家是绵城的,在外漂了十多年了,歌手突然想回家乡看看,于是,他们一路走一路唱,前不久,两人來到了绵城。
到绵城不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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