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百年,万年,都这么寂寞下去的话,我们活着还不如死了,那种无欲无求,整天在夜晚漂泊的日子,当地里的草根都被自己数清楚后,你会很怀念以前那种求而不得,食之有味的生活……“骨头男的话说到最后,几乎小的听不到。
可是寥寥几句,欧丁已经听懂,他们之所以到现在没有疯掉,是因为他们学会了自己欺骗自己,他们在欺骗自己还活着,他们用生前的活动来增加自己的乐趣,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穿着南瓜皮,有的人披着西红柿,还有的人将自己的骨头一截截的拆开,然后不厌其烦地再安装上去。
因为,他们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可以让他们忘记时间的漫长,忘记自己的存在,只要忘记,做什么都是好的。
所以,作为一个人,我们应该很知足。欧丁笑了笑,他深呼了一口气,然后充分感受着背后的大剑带给自己的重量,或许这也是一种幸福,一种磨练自己,感受自己日渐强壮的幸福。
与他们这些做什么都没感觉的骨头比起来,人的幸福真是太多了。
“对了,你们二位怎么称呼?”
“我叫玖斯玖,我的妻子叫,玲玲依。”骨头男回答。
“喔,一个,九十九,一个零零一,加上去正好一百,你们俩还真配对的。”昂宾就是对着些好玩有趣的事情有敏感。
“呵呵,英雄你可真厉害,我们结婚这么多年怎么就没发现我们的名字能合在一起呢!”骨头男很是佩服昂宾洞察力,他也为自己发现新的乐趣而感觉到异常兴奋。
就在昂宾暗自叹夫妻俩是傻帽的时候,一听到他们的褒奖,不禁洋洋自得起来,他吹着牛皮,”怎么一个名字,就把你乐成这样,我给你们说吧,我昂宾的脑袋里可是装满了稀奇有趣的事情,要是我是你们,我绝对保证你们一百年,不,一千年也感觉不到寂寞。”
“真的!”骨头男很是羡慕的望着昂宾。
“那必须啊,就像刚才咱们说的,什名字配对,我给你说,你们就可以将你们村子里所有夫妻的名字全部找出,看看哪一对的最般配,最般配的哪一对呢,你们给他们发个奖状,发点巧克力牛奶什么,这也是个意思是不,总比一天天两眼一碗黑,对着月亮歌唱有意思吧!”
“您说的对,说的太对了,这一次,等咱们把我儿子找回来,我一定要向您多多请教,您绝对是我们活下去的救星啊!”骨头男的话虽然出自肺腑,但是搁在昂宾哪儿就是听马屁,还挺响,听得昂宾直乐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