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半夜,他们来到了一处林草茂盛之地。“全体下马!”托克索斯大声的喊,“都给我到林子里面走两圈,然后,全体去那边的草地打滚!”这300名乔装成塞硫古兵士的骑兵顺从的按照他的要求操办去了。
“大人,我们这次是?”阿特纳有些疑惑不定的看着托克索斯。
“唉!”托克索斯看了他一眼,然后,低沉的说,“阿特纳,你觉得公主待我们怎样?”
“不错。”阿特纳了当的回答。
“那就是了!我们做武将的,过得都是刀口上讨生活的日子。既然,她待我们好,我们何必还要给安条克二世卖命。”托克索斯看了看天,幽幽的说,“这瓦尔托城的地界,古时候,也曾经是亚美尼亚的属地。就当我们是重回故国吧!”
“大人!既然您的决心以定,那小弟我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今生已经抱定追随您的信念了。”阿特纳听完托克索斯的话,爽快的回答。
“呵呵,兄弟。”托克索斯听了他的话,感激的看着他,“人生难得几知己。我们将来跟随公主会有个好前程的。”
这时候,300名骑兵已经返回了他们两个的身边。托克索斯上前检查了一番他们的身上和战马的身上,不少都划出了血口。而他们现在身上穿着的塞硫古铠甲,也都已经破损不堪,“哈哈!很好!”
这时候,一头野鹿被这些人的动作惊醒,它远远的站了起来,惊恐的向这边望着。“箭!”托克索斯伸手跟身边的士兵要过了弓箭。他挽弓搭箭,一箭正好射穿了鹿的脖子。野鹿哼哼唧唧的摔倒在地,四肢拼命的踢蹬着,在那里做临死前的挣扎。
“上去!把鹿血取回来。”托克索斯指了指远处的鹿,“把它的血涂了身上、脸上,再装扮一下!”
这样,他们又折腾了大半个时辰。等他们再出发的时候,原本服装整齐,军纪焕发的一支队伍已经变的衣衫褴褛,盔歪甲斜,完全就是一支刚刚吃过败仗,疯狂逃命的败军形象。而托克索斯和阿特纳现在身上、脸上也满是血污,他们两个也都盔甲不齐的骑着马走在队伍的前面。
“大人!前面出现一座城镇。”随着一名骑兵手指的方向,一座大型的城镇果然出现在了那里。托克索斯又最终检视了一遍他的队伍,这完全是一支伤兵满营的武装。他满意大喊,“全体加速前进!目标宾格尔。都给我跑得邋遢点儿,不准给我带精气神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