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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宁死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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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并救下张氏满门不成?莫是费思量啊!

    捏了捏绿玉杖,叶挽的心情很复杂。真搞不懂这是吉祥物还是凶器,但总之不敢扔,绿莹莹的一块条块玉,上了岸可以换很多银子和米饭吧。

    搞不好这把绿玉杖还有其他的用途,毕竟是女神所赐,叶挽的手抓着玉杖是攥了又攥。

    现在的叶挽是满肚子心思,又是庆幸又是苦恼。

    庆幸的是发生了小张蔓瞎掺和、无上人皇乱搅局等意外,仍能劫后余生,实属不易;恼火的是自己怎么这么倒侮,竟被送到了海中孤樵之上。

    鲁滨逊飘流还让他上了一座荒岛,上面有淡水、土壤、植物、野果、鸟兽。自己两人却被扔在这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大礁石上,对着一望无垠的大海楞神。

    “喂,小张蔓!”不敢让她再睡了。小姑娘虽然从外表看好好的,却不知道穿越时有没落下什么毛病,比如臆症、忘症、癫症什么的。

    “阿呛——”不知是闹醒还是被咒醒的,小张蔓睁开眼,打了一个喷嚏,然后睁大了嘴巴先问的第一句话是:“你是何人?”

    “我——我——”叶挽被打败了,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我们那么熟,蹲茅坑有好几回都是我前面你后面,怎么……

    他愣了一会儿,才记起自己已经不是张重辉了!可是又该如何向张蔓解释同她的关系呢?总不能说早上是你弟弟,中午变成了你哥,下午我们又变成了落难的同事。

    叶挽想不出安慰的话来,只好乱盖道:“我是你弟弟张重辉的好朋友,他托我好好照顾你,我们是被一些怪风括到这里的,这里可能离你家得走二十年!

    张蔓的嘴巴睁得大大的看着他,突然觉得他的神态跟小重辉发生了很多重叠,不由产生了很强的亲切感。

    叶挽这具肉身是他自己的,你要说他长得帅绝计算不上,眉毛比较浓、皮肤有点黑,身体偏瘦,单看每一处都有些美中不足,于是组合起来就帅不到哪里去。外表看是一副破西装、烂皮鞋的格局。叶父给他的零用是很足的,他之所以这付蓑相,要说还是拜太白山熊大与熊二所赐。

    按说这样子的形容,给个长相普通的评价并不过份,但是,你说话是可千万别加上那一对眼睛,不然会让天底下的美女掐碎身上所有的小肉肉。

    知道吗,佛匠雕佛时最后才会点佛的眼睛,这叫“开金刚正眼”;画师绘龙时最后才会点龙的眼睛,这叫“点睛之笔”,因为眼睛、睛神、青眸会决定整个格局,佛像开眼点好了,这是慈航普渡的菩萨,点不好就变成凶神。龙眼点好了,会产生腾云驾雾的功效,点不好会让巨龙看起来象条莽蛇。

    叶挽同志就是这样的,感谢上帝,给了叶父叶母那么优良的基因,并在那么适合的机会传承下来染色体,给他这个世界如此美好的一双眼睛。怎么说呢?叶挽的眉比较浓,配上他的眼睛,犹如在雨巷擎着油纸伞等待亲人归的家人;叶挽的皮肤很黑,配上他的眼睛,犹如黑夜里引领光明的菩萨;叶挽的身材偏瘦,配上他的眼睛,犹如过着苦行生活却精神炽烈的圣徒。

    可以说这双眼睛,挽救了他那并不算太成功的身体构造。使他富有迷惑性,让人觉得亲近、仁惠,而又炽热。

    小张蔓看这双睛睛看了两年,但它的神辉挂在小重辉身上,除了让他显得早熟外,效果完全出不来,而移到了叶挽自己的肉身上,却大不一样。好熟悉,但是却更令人着迷了,小张蔓有点花痴地想着,使命摸小鼻子。

    架不住海风大,看到小张蔓在抽鼻子,有感冒的先兆,叶挽心疼地把西装上衣外套脱下裹住她小小的身子。

    小张蔓轻拢着这身古怪而又难看的衣物,呓语般小声问道:“大哥哥,为何外表相去甚远,但观你语气动作、眼神笑意,却像极了我家重辉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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