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识了这家公司的副总经理,名叫任明全,此人三十岁,他负责协助我们进行调查,任明全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方便,对我很好,不到一个月,他邀请我吃饭,出去玩,后来我俩就恋爱了。”
“案件花了两个多月时间才最终结案,但这却是我们中队近年来最大的成果,因为我在其中的突出表现,局里在结案不久任命我为中队副队长。”
三个月后的一天,那天是任明全的生日,他推掉所有朋友,也没回家,而是在他自己的一套别墅里等我去为他庆祝。”
“那晚只有我俩,客厅、用餐厅、餐桌上,庆祝的鲜花和蛋糕、我最爱吃的各种食物和水果、进口红酒,当时那种气氛,让我兴奋,我将自己的身心完全投入给他。”
“那晚我们很快乐,我们依偎在一起,他抱着我,喝了很多酒,我记得红酒开了三瓶。”
“一个多小时后,他将我拉到他卧室,我们相拥在床上,我,我当时不知咋了,一切任凭他摆布,我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不久,我就睡着了,不知啥时候,我感觉有人摆弄我的身体,我睁眼一看,任明全正在用他那二十多万的相机在给我拍照,而我当时,身上没有任何衣物。”
“我一下子气愤难当,起身穿上衣服,大声呵斥他,并要他马上删除照片。”
“他抱着我,说我是他最美的女神,而他是一个发烧级摄影爱好者,想用自己的相机记下我最美的东西,而且发誓不会泄露,也是我当时大意,被他哄骗,没有追究。”
“第二天一早,我头脑清醒后,让他当着我的面将相机上我的照片删除,他虽然遗憾,但最终还是答应了我,我看着他把照片删除了的。”
“此后我心里总觉得不舒服,第二天,他过来接我,我们在一起玩,但几次他要我都被我拒绝了,我静静地想了很久,觉得自己还得认真了解他一下,当初的热恋让自己变得真的有点傻了。”
“不到一周,我就看到他和别的年轻女子在一起,而且进宾馆、到别墅,我当时气晕了,躲在家里哭了一天,后来,在他再次邀请我去他别墅时,我再次检查了那天的相机,然后给了他两耳光,走了。”
“之后,他打电话、发短信问啥原因,我短信回了他:我不是你的玩物。
之后我们没再联系过,但一个月前,他的公司涉嫌与港口一起刑事案件有关,我在调查时发现一个有力证据指向他,这个证据可以判定他是案件主谋,就在最关键的时候,他用手机发了一张照片,正是我那晚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