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赖思思抓起来,狠狠地敲她一个脑袋瓜,大骂:这个傻丫头,真是笨死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郑昊对赖思思的身份越来越好奇。看她一身奢侈名牌,衣服脱了随手一扔也毫不在乎,那股豪爽大气,连他都要顶礼膜拜,竟然来给自己哭穷?
那么她到底是谁?又为什么要住到自己家里呢?
郑昊一想到这个,脑子又疼起来了,可是联想到她奢侈的生活作风,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理由。
难道这丫是什么高官富豪的情妇?
以他的眼力,看到赖思思那股对金钱毫不在乎的劲头,分明表现出一股对这些奢侈品看不上眼的味道。这样可以推断,这些东西不是她自个儿掏钱买的。
赖思思也算是个绝色美女,如果不是她自己买的,一定就是出自男人之手。既然舍得这么大方讨好女人,这个男人必然非富即贵!
郑昊越想越觉得有理,然后凭着自己的想象,重组案情。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赖思思年轻漂亮,又一名牌大学的女大学生,于是被一个有权有钱的男人看上了,包养来做情妇。男人嘛,对情人一定是有求必应的,尤其是对被包养着的情人。
果然,这个男人对赖思思很好,同时又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富,尽给赖思思买奢侈的名牌。两人的日子过得好不好不得而知,但后来一定是赖思思逃离了男人的魔掌。所以不知道什么原因,赖思思坚决的离开了那个男人。
然后,赖思思突然失去了经济支持,虽然外表还是衣着光鲜,但是内在却囊中羞涩。后来又不知道怎么找到了郑昊,于是利用在丽江的机缘巧合,理直气壮的住到了郑昊家里。
嗯嗯,这样的剧情合情合理,正好把赖思思的来历和经历,都解释得清清楚楚。而且这丫敢去一个陌生人的家里借住,还一来到自己家里就毫不顾忌的‘勾引’自己,这不又正好符合一个堕落情妇的不自爱的做法吗?
郑昊越想越觉得有理,最后感叹:原来如此,这就难怪静瑜觉得她可怜了。唉,这个小无赖也确实不容易啊,怎么说自己也算和她有缘,她又帮了自己一次,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既然这丫有心从良,勇敢的脱离了那个男人的束缚,自己一定要帮她一把,决不能向恶势力低头!
对,决不能让赖思思回到那个男人的魔掌之中!
许静瑜丝毫没有注意到郑昊的心理活动,不然一定给他气死。她还在想着赖思思一个人在外面孤零零的,无依无靠,最后幽幽问了一句:“阿昊,你真的不记得思思了吗?”
郑昊坚定地点头,回答说:“记得,当然记得!静瑜你说得对,这个小无赖实在太可怜了,我决定让她回来家里住。”
(ps:感慨一句: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奢侈品最畅销的国家,至于其中的奢侈品到底流落何方,结合一下国情,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