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附近出现的狼人是否是冲着自己而来,无论怎样,他要先找到他们的聚集地。
20年,有18年他一直生活在正常的人群中,他不知道自己流淌着吸血鬼的血液,因为他可以在阳光下奔跑,他依然记得自己第一次吸食人类血液的感觉,他知道那是吸血鬼的本性,但他无法原谅自己,每当他想起那一切,就觉得自己像地狱里的恶鬼,他厌恶那样的自己。鲜血释放了他吸血鬼的劣性,也给予了他永生的青春,他永远的停留在了18岁的容颜。
速度让人感觉到自由,无法否定,自己很享受这样的自由,酷儿登上林中的大树,闭上眼,用敏锐的感官细细搜寻。草丛中传来悉悉簌簌的行走声,很轻,很灵巧,但涵盖了很大一片面积,数量很多。
月色明亮,但不是满月。
酷儿抽出银匕首,正欲行动,突然,不远的草丛传来了更大的动静,成片的草在四下分散,他听到了准针撞击的声音,炽光突然照起,大片的警察冲了过来,聚集的狼低喉着,眼在夜色中幽幽的发着光。酷儿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狼群冲着人群发动了攻击,它们的动作迅速,很多警察来不及反应便被咬住了吼管,混乱中有人开枪,但普通的子弹对狼人的伤害并非很大,它们有狼的速度,也有人的思维。一瞬间,鲜血四溅,惨叫声不绝于耳。酷儿知道自己再不行动会死更多的人,他弓身一跃,扑进人群中,银匕首划过夜空,狼人应声而倒,他很容易便能拧断狼人的脖子,速度加上力量,狼人感受到了来自另类的威胁,它们渐渐后退,不远的山谷中,一声长长的嗷叫,剩下的狼人像接到了命令,迅速转身离开。
警察中有一半人死去,被咬伤的人酷儿毫不留情的一刀了却,他知道自己不能心软,因为被狼人咬伤的人一定会感染。活下来的警察惊恐的聚在一块,酷儿走到他们面前,注视着他们的眼睛:“它们都走了,你们会忘记今天所发生的这一切,任何事。”他的眼神似乎像一个旋涡,大家怔怔的望着他,陷入了催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