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厮,跟那丑女人一个臭德行!浑身的气味都一样!
它飞出去的时候尽量缩小身子减少风声,落地后小眼睛滴溜溜朝着四周看了看,哦,还好,没人发现,然后抬起翅膀提起爪子轻声地又往帐篷里钻去。
里头的陌桑看着又钻进来的那团黑影,也懒得理它了,看得出来这鸟似乎也许没打算伤他?然后一伸长臂,在桌头摸了摸,抄起一块东西就朝烈扔了过去,淡淡的吐出俩字:“走吧。”
眼看一大块带血的肉飞了过来,烈似乎很兴奋,煽动者翅膀就要用尖嘴叼住,可是还没行动,那神情似乎转眼又变成了愤怒“想用一块烂肉来打发哥!哥不干!鄙视你,像鄙视那丑女人一样鄙视你!”
然后一个跳跃,已经跳上了床,把脑袋凑近,跟陌桑的头只差一个韭菜叶的距离……它想着这男人再不理它,它就要啄爆他的头!虽然那女人说了不许伤害他,可是这男人伤了它高傲的自尊!!
陌桑偏头,叹了一口气,坐起了身,黑发如瀑,蜿蜒垂下,面容俊朗不凡,略带着一点桃花,颀长的身子虽然瘦,但能显出一种喷薄的爆发力,墨玉般的眼眸把它无可奈何的望着。
烈朝后退了两爪子,然后把肚子一挺,哎,这下你总该懂了吧?我表现得这么明显。
陌桑奇怪地看着这鸟做着这一系列的动作,神态很是像人,他好笑的伸出手拍了拍它挺出来的肚子:“你肚子疼,我给你揉揉?揉完了走吧啊。”
然后就去拍那鼓鼓的肚子,发现手感不对,陌桑摸着羽毛,又偏头仔细看了烈一会儿,似乎想到了什么,几下拨开了羽毛,果然,里头露出了一个小口袋,他知道这种鸟,古书上有记载,平时看上去跟鹰没什么区别,但体型要小,而且记忆力和辨别力特别好,此鸟一生只认一个主人,性情活泼调皮很是贪玩,但发起狠来也是极为骇人。
以前这种鸟被大量用到战场上,闻到血腥气更是兴奋至极,乱啄乱咬,尤其爱朝人眼珠子上啄,它身巧体便极为灵活,就算是身手出色的将军也没奈何。
陌桑这么一想,顿时觉得这鸟不同寻常。
大约是他思考的时间长了一些,烈有些不耐烦。向前走几步,把肚子再挺挺,陌桑回过神来,带着疑惑伸手摸它的肚皮口袋。里头有一张纸条。
陌桑点亮一盏灯,展开纸条,看到字迹时,他的身体一震,然后迫不及待的看下去,这是他妹妹的亲笔信!
“哥哥,见字人平安。你呢?在那边怎么样?身体可好?还顺利么?
我自被云行殊带走后,不是去给皇帝看病,而是去了凤笛国,见识了昭暄太子纳征之礼,又看见了渤海公主哦,公主长得很漂亮,跟凤昭暄很相配,对啦,我还见到了我的师父,他也在,可惜他没有随我一起离开,不过,没有关系啦,我现在来到了沧扶,嗯,哥哥你知道这个国家吧?放心吧,这里很好,风景美如画,人情纯如水,我大约要在这里待上一阵子,回去之后再去找你。
还要告诉你两件事,南疆大肆侵犯凤笛边境,云霄也有百姓作乱,嗯,大约这些都是你知道的。不过,哥哥,我知道你不想背叛国家只想为父亲正名,不管怎么样我都支持你。云行殊很是了解我,你在那边要小心。替我向天武军的兄弟问好,替向李存书生和小鬼问好,照顾他们。
最后回信让烈带回来,它很厉害的哦。
妹子字。”
陌桑看着这三百来字的信哭笑不得,离开这么久终于知道写封信回来让他放心,这封信可见她想了多久,明明不会用古语,偏偏还要装有文化,不过,字还是一如既往的清秀好看,而且这不像是狼毫写出来的。
见字如见人,这封信虽然写的前言不搭后语的,但是好像是为了躲避什么人的耳目特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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