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无百日红,牡丹固然高贵,凋谢之时也是惨败不已。更何况,世上就有人偏偏不爱牡丹,牡丹到了那些人手中,也不过是被弃之不顾罢了。”我抿嘴一笑,丝毫不畏惧她的挑战。就这样耍嘴皮子就想灭了我威风?你当我这二十年是吃素长大的?!
“呵呵,姐姐说得极是……”她干笑几声,用手帕故作姿态地掩饰了一番。刚刚的话题在我兴致勃勃地买下莲花花灯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叶知秋也悻悻地将牡丹花灯买了,没了刚刚那种气势。
走到了沂江边上,那儿早有很多的人聚集在那里,放着自己的花灯。我从花灯中抽出那条用来写字祈祷的纸条,掏出袋中的中性笔便往上面写。我的书包早在我离开丞相府那天,翌就帮我好生保管了,近日我才在柜子里找出。手机早已没电了,不过这个笔倒是还可以用的。
“这是什么笔?竟然能写出这么小的字?”翌发现了我的小动作,凑过来好奇地问道。看到叶知秋也在一旁惊异地看着我,我只好把自己想要告诉翌的事情按捺了下来,只是笑了笑道:“这是落儿家乡的东西,我们那儿的人就喜欢弄些稀奇的东西,这笔有点古怪也是自然的。”
说着,我握着笔一字一句地写着,纸上的字迹惹来他们一阵迷茫。我抿嘴浅笑,喃喃道:“这可是我们家乡独有的语言,旁人是看不懂的。”
“哦……”叶知秋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那样子倒有那么一点点可爱。
“Love me little and love me long.”写着,我的心里涌起了一阵甜蜜。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英文:不求情意绵绵,但求天长地久。现在我和翌,虽然有很多阻碍,但是我相信,跨过这些坎,我们一定会是天长地久的。
写好之后,我将纸条折起,塞进了花灯里。叶知秋也在江边的小铺处写好了纸条,与我一并去放花灯。
走近江畔,来到一处游人稀少的地方,我专注地将花灯置于江面之上,轻轻拍着水儿,希望能够将花灯送走。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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