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回过头后,我被自己所看到得人惊呆了。那个人皮肤白皙干净,右脸颊偏下一方有颗秀气的痣,衬得那正在凝视我的一双星目灼灼生辉。他一手轻轻捂着自己的胸口,一手垂在牛仔裤腿边。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我从未了解过的别样气质。到后来,我才了解到,这种气质还有个比较小资又凄美的别名叫颓废美,但是说难听点或者是掌握不好尺度就会变成传说中的装逼。
当时的我,整日和一个瘦得跟麻杆高的阳光少年(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吴吟厮混,并且早已对这厮产生了审美疲劳,乍一见到这么一个浑身散发着一种神秘美感的男生,这种夺目的神秘感似乎在瞬间集中了那颗将要发芽的少女心。总之,我当时直接找不到北了,哪还有心思去倒打一耙的责怪他行动太诡异以致吓到别人。
也就在回身看见张郁的那一瞬间,我确定了这世界上是有一见钟情这回事的。那些言情小说中对于爱情的夸张描写有时候也是取材于生活的。
是的,我这个早被吴吟同化成女中爷们儿的人心动了。
而且,这一心动就他妈的差点要了命。
呸,这心动真晦气。
后来,我还问过吴吟,如果我没有在那一天遇见张郁,我是不是就会慢慢的长成一个时下流行的中性女生,性别错置的让初次见面的女生误会。吴吟当时一脸不屑的说,“死心吧,你就算彻头彻尾的变成了女爷们,也不会有大把女生对你惊艳的。”
这话太歹毒了,直接抹杀了我所幻想出来的另外一种可能性。于是,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的笔袋里没有一只能用的笔。这倒是为他上课时泡妞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对自己和张郁的初次相遇有些心虚。因为,当时的他浑身散发着一种洁净自制的颓废美。而我,却很没风度的张大着嘴巴赤裸裸的显示着自己对他的惊艳。
那天的我,站在满壁的地狱图面前呆了不知道多少秒。直到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我马上合紧大张的嘴巴假装大度开朗的打个招呼。却见对面的人嘴角一歪,颇为不屑的瞪了我一眼就转头要离开。那种蔑视的神情活像是个骄傲的孔雀,而在他对面的我就是那个灰头土脸的土拔鼠,比做丑脸搞怪的杨丞琳都要丑陋百倍。
我这个人是不能被激的。虽然刚刚对他颇有好感,小心脏乱跳了好几下,并且在那惊艳的一眼中悄悄地琢磨了不下百种罗曼情境和未来的浪漫情事重生左唯全文阅读。但是,刚刚他那种不屑和轻视让我忽然明白人生还有尊严和面子这回事。
一个白眼过去,我忘记了先前在脑中盘算着的优雅和羞涩道歉,条件反射的捍卫着自己的尊严。心中默默念叨,好好一个皮囊,居然生了这么颗傲慢没风度的心。
这么想着,我转过身看画在墙上的地狱受难画。可是,这时候,我的心情早已难以平复,夹杂着一开始对身后人的莫名爱慕和此后捍卫自己尊严的强硬倔强。哪里还能心平气和的仔细琢磨面前这些精致奇幻的画面。我感觉自己的胸前起伏,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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