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红,成为食客的腹中物,也毫不退缩。
农家的日子很惬意轻松,韩玉觉得身在其中的时候,可以卸下沉重的壳,呼吸清新空气,把心里埋藏了太多的属于前世今生的已经发霉的怨气和浊气统统吐出来。因此也练就了一副快速穿上武装的本领,像大娘解氏、二大娘谢氏、妗子崔氏……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对这一类的人,仍旧不能表现的太过天真和软弱。
韩玉非常认真地考虑过这样一类问题,她是笃信孟子“人之初,性本善”的。人,生来并没有什么劣根性,完全是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在这淳朴的农家,那些臭名昭著的人为什么会有恶行,思来想去,无非就是一个字:穷。
早饭是麦仁和红薯片煮就的稀饭,玉米面馒头,萝卜、白菜、豆腐泡、细粉和小福肉(油炸的瘦肉块)熬成的杂烩菜。特别是杂烩菜,可是农家百吃不厌的菜肴。所谓杂烩,就是只要有菜肉等,都可以烩成一锅,其中味道变化无穷。
前面一些年,家里条件不好,吃的都是杂面,很少能吃到白面,白面稀饭和面条,都是逢年过大节的时候才能稍微尝到一点的佳肴。
现如今生活条件好起来了,白面成了日常食物,韩玉仍旧是隔三差五的要吃杂面,别说一大家子不理解,就是白泽都疑惑了很久。韩子明和林氏把这种行为定性为:穷骨头。不过按照韩玉自个儿的说法,这叫做:忆苦思甜。白泽渐渐受到了同化,接受这种思想,开始真心诚意跟着她隔三差五地忆苦思甜起来。
事实上,韩玉哪里会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她之所以会想吃杂面,是确实觉得杂面馍馍很好吃,而且营养补充地比较全面,毕竟前世吃白面膜已经吃了二十多年。
吃着饭的时候,也是一家子最热闹的时候,算是延续了出嫁前在东院的习惯。
一口稀饭下肚,韩玉觉得腹内热乎乎的,很是舒坦,红薯的甜和麦仁的劲道顺着舌尖蔓延开来,让整个人都放松愉悦了不少,所以她断定,吃货都是美食家,而且都是非常会享受生活的一类人。
“瞧你美的,喝个稀饭至于吗,跟吃了什么山珍海味似的,这么享受。”白泽在一旁吃的津津有味,看着韩玉脸上的洋溢的满足之色,边嚼边说道天择最新章节。
“至于。”韩玉美貌一挑,很是得意地回道,“享受美食即是享受生活,如果食物单纯就是食物的话,那厨师和美食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马三说道:“阿泽哥,我觉得小玉姐说的比书上讲得实在多了,书上尽是什么之乎者也阿弥陀佛的,叫人一团乱麻。”
白泽抓着筷子的手扬起来,在眼前晃了晃,说道:“讲得跟你读过书似的,这书中啊,说法多着呢。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想要的一切都在书中呢。”
黄四娘捂嘴笑起来,想说话,无奈嘴里的食物尚未下咽,等咽下之后,才笑嘻嘻地说:“书中要是什么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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