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呢,特意送她一支限量版的万宝龙的钢笔?
亲,那不是用来写字的好吧?
那钢笔不拿来收藏,单拿来写字的话,是暴殄天特好吧?
阡陌小心翼翼的将那只装有万宝龙钢笔的盒子放在靠窗台边的那台博古架上。
博古架并不高,上面放的东西也不多,但却显见样样珍贵。而这样一支万宝龙限量版的钢笔,更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也不知道这样的一个大校先生,哦不,少将先生俸禄几何,凑多久才能买这样一支钢笔?莫不是……
她及时制止自己邪恶的思想,清了清嗓子道:“抱歉先生,我不会写钢笔字。”假意对着博古架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又道:“怎么看这钢笔还是摆在这儿合适。”
路哲乴蹙了蹙眉:“这是送你的,怎么能留在我这儿?“
两人正争执不下,阡陌的手机响了。
是x市杂志编辑,她回到北方,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刚开始忙着照顾林巧玉,后来又忙着照顾路哲扬,压根儿就没时间碰电脑,约定好了该给杂志的稿子也已经过了近一周时间了。
“周主编,真是抱歉。稿子我今天下午16:00前发到你的邮箱。哎,好的,好的。谢谢你,谢谢,嗯,再见。”
电话刚收起,正对上路哲扬审度的视线,阡陌心里“叮”的一声,警钟鸣了一下。
他知道她在给杂志社供稿,联想一下,推测一下,他知道她完全可以不去应聘保姆的职位,再联想一下,他算准她接近他另有目的……
这联想没把眼前的人怎么着,倒是把卢阡陌自己给吓得额上沁出薄薄细汗。
路哲扬眼见得她脸上腾起热潮,未再追究,骨节分明的手往右一指:“赶稿子?电脑在那儿”
赶稿要紧,阡陌急步至电脑前。
笔记本的桌面设了密码,路哲扬手里捏了一本文件,头也不抬,脱口而出一串数字,阡陌愣了愣。
那是她的生日!
确切的说,是胡御夕的生日!
她扭头看去,某人依然不为所动,手里的笔时不时的点动文件,仿佛在思索什么事。
阡陌震惊之余,只能强自压下。看向他的目光却多了几分考究,他这是在内疚么?为当年之事内疚?
随着音乐响起,电脑打开,看见桌面的刹那,阡陌再次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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