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里传来被子碎裂的声音,曲若一惊,脸色苍白,跌跌撞撞的走出去,才发现李默在家。
广东人最喜欢煲汤和熬粥,李默最拿手的便是煲汤,而此刻,李默平时喝水的被子摔了,四分五裂,李咪见状,拿起沙发上的包包和外套,悄然退了出去。
“再说一遍。”
李默径直走了过来,不,应该说是冲了过来,双手用力的掐住曲若纤细的胳膊,曲若没站稳,踉踉跄跄的往后倒去。
她再一次摔倒在李默的怀里,虽然两个人都倒在沙发上,李默曾笑话她,为什么连走路都没学会,你就急着往前跑?这样做的结果只有一个,便是摔倒。
恋爱都没学会,就仓促的把自己给嫁出去了。
婚姻,果真是爱情的坟墓。
“你没听错,我怀孕了。”
“老天,真会捉弄人,告诉我,傻女人,你打算怎么办?”
李默将手指骨骼捏的节节作响,他甚至可以嗅到这个女人内心里最后的一丝希冀,但是他知道,她不是何雅,她不会为自己争取。
“李默,告诉我,你为什么会性情大变,你照照镜子吧,你的样子像个残暴的君王,令人害怕。”
哭肿的眼直接对上李默愤怒的脸,他们原本都不是这样的人,如今却都活的这么累,这么虚伪,这么痛苦。
“如果你愿意好好爱我的话,我也愿意做回原来的我,做你最想的那个张爱玲笔下的男子。”
李默不怒反笑,仿佛回到了初识之时,两人都是最真实的面貌,谁都不亏欠谁,纵使遇见,也只是前世累歪了脖子回眸换来的擦肩。曲若说过,她最喜欢的男子便是倾城之恋里的男主,霸道却情深,风流却痴情。
“你的笑话一点也不好笑,而且,我不叫傻女人,请叫我脑残。”
李默暴怒,一脚踹飞了茶几,这女人真是无药可救,典型的脑残,他甚至可以看到这个女人的结局,若非在古代,肯定是个冷宫里凄惨过一生的主。
“我不管,你给我听好了,我不介意戴帽子,冬天冷,我需要温度,不需要风度。”
曲若简直无法猜透这个男人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一屋子的狼藉,都需要自己来整理吗?曲若真心犯难,被简楚宠爱的太好了,她很少碰家务活,三分钟后,李默回来了。
“我要守着你,坚持一个星期,你跟你肚里的种,就都是我的了。”
这男人是返老孩童了么?这么幼稚的想法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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