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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剁排骨和碎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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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编制,那就废一次脑细胞,想想这件案子哪里还有可疑之处。

    徐三金脑海里蹦出一个疑点,那就是宋沅菱为什么要在杀了黄平江之后,取了六根大黄鱼?

    那么大一笔钱……准备跑路?

    可如果准备跑路的话,干嘛还要杀黄平江?一起跑,路上有个人照应,不是更好?

    突然,徐三金瞳孔一缩,一个问题在他脑海里盘旋着:杀人碎尸,需要多长时间?

    徐三金没有碎尸杀人的经历,但他有剁肉的经历,尤其是剁排骨。

    如果没有屠夫专用的砍刀,那剁骨头可费劲了。

    从黄平江进入那座小院,到宋沅菱挎着竹篮出来,前后一共两个小时。

    哪怕宋沅菱力大如牛,也不可能在两个小时之内,把一个大男人剁碎吧?

    脊椎骨!

    大腿骨!

    肩胛骨!

    脑壳子!

    不说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就是把黄平江大卸八块,也需要时间。

    除去宋沅菱和黄平江周旋的时间,杀黄平江的时间,再除去宋沅菱清理自己身上的血迹的时间,剩余的时间压根不够宋沅菱碎尸……

    徐三金闭了双眼,脑海里回想着第一次见宋沅菱的场景,以及第二次宋沅菱从家里挎着竹篮出来的场景。

    两相对比之下……

    衣服没换,还是那身蓝色的碎花布棉袄。

    只换了一双鞋……

    徐三金猛然睁开双眼,宋沅菱衣服上没有血迹……所以,当时还有其他人在现场,帮助宋沅菱碎尸!

    是那个毛贼?

    徐三金当即推翻了这个猜想,当时毛贼身上也没有血迹,就连鞋底都没有沾上血迹。

    为了保险起见,徐三金又拼着脑袋裂开的疼,回想着放倒毛贼后的一幕,以及对话。

    那个毛贼没说有其他人帮着碎尸,但也没有说是宋沅菱亲手碎尸,只说黄平江被剁碎。

    宋沅菱取回来的六根大黄鱼,很可能是为了给帮他碎尸的人,却被毛贼先下手。

    问题来了,那个毛贼为什么要隐瞒?徐三金推测当时在现场碎尸的人,可能是毛贼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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