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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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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十八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招华等人的上诉案。

    刘招华在庭上又冒出了惊人之语。他说自己“在西部办厂是为了支援西部大开发”,说那些设备是“用来做减肥药的”,说自己“从来没有害过一个中国人”。

    公诉人问他:“你制造的那些东西流到社会上,害了多少人?你算过吗?”

    刘招华没有回答。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广州。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刘招华的死刑判决。临刑前,刘招华被允许见家人最后一面。见的是他的大姐和二姐。他问了问家里的情况,问了问孩子的情况。

    他没有哭,也没有说什么忏悔的话。他只是说了一句:“我走这条路的时候,已经想到这个结局了。如果有遗憾,就不要犯罪,最好不走这条路。”

    上午十时左右,刘招华在广州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从一九九四年辞去法警,到二〇〇九年伏法,十五年。从一九九六年福安第一厂,到一九九九年广州仓库被查,三年。从二〇〇五年落网,到二〇〇九年执行,四年。

    刘招华的一生,用他自己的方式算过一笔账:那些东西,一公斤三万八,五十七万。他在法院当法警,一个月工资几百块,要攒一百年才能攒到这么多钱。

    而他只用了不到两年。后来他制造了更多,赚了三千一百万。

    他以为自己算得很清楚,但有一笔账他从来没有算过——那些东西流到社会上,害了多少人,害了多少家庭破碎,害了多少人妻离子散,害了多少人倾家荡产,害了多少人死于非命。

    没有人算得清楚。

    他没有亲手杀一个人,但他造出来的东西,害的人比那些拿着枪的悍匪多得多。这就是他跟别的悍匪不一样的地方。

    别的悍匪,害的是几个人、几十个人。

    他,害的是成千上万的人。

    所以,他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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