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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老家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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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把警方的视线引向了福安。

    二〇〇五年二月,福建警方在福安市富春南路一带摸排时,发现了一个可疑的住处——富春南路27号。出租屋里住着一个中年男人,体形较胖,右眉上方有一道伤疤。这个体貌特征,跟通缉令上的刘招华高度吻合。

    但这个嫌疑人始终不露面。

    他每天待在出租屋里,不出门,不跟邻居说话,甚至连窗户都不开。警方在外面蹲守了二十多天,只见过他几次模糊的身影。他是不是刘招华?或者会不会只是他的一个马仔?

    专案组内部出现了分歧。

    有的同志认为,如果抓错了,抓的只是他的马仔,那就打草惊蛇了,刘招华会再次消失,再也抓不到。有的同志认为,如果不动手,让他逃脱了,更没法向全国人民交代。

    傅是杰最终拍了板:“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就要动手、就要干他。”

    他在指挥部会议上说:“军事上的俗语说,不打无准备之仗。但所谓有准备和无准备,不是说百分之百的把握才叫有准备之仗。百分之七八十,我的判定是百分之九十。”

    福建禁毒总队政委谢震宇也在会上发了言。他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话:“如果是让他逃了,倒不如我们就凭着百分之六七十的把握,我们就行动。那么行动如果不是,我马上提出辞职。”

    抓捕时间定在三月五日凌晨。

    这个日期不是随便选的。三月五日是刘招华四十岁的生日,也是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后的第一百天。

    但选凌晨四点半动手,是有具体考虑的。警方通过二十多天的观察,发现这个嫌疑人每天凌晨一点半左右休息。如果他刚睡下就动手,稍微有一点声响就会惊动他。所以一定要推迟,等他睡得很香的时候再行动。

    四点半,是人睡得最沉的时候。

    三月四日晚上七点左右,谢震宇联系武警总队,要求派兵支援。他没有说具体是什么行动,只说“今晚有个特别重要的行动,需要派一定数量的警力参加”。武警总队的领导没有多问,十几分钟后就答复了:没问题。

    晚上十二点半,队伍从福州集结出发。凌晨三点半,到达福安。在离目标地点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队伍在隐蔽处集结。侦查员和参战官兵被带到现场附近,实地熟悉环境。哪个位置放人,哪个拐角要设点,哪条路是退路,哪扇窗是可能的突破口,全部过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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