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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隐居桂林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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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李晓青眼里,李森青是个有本事、顾家的男人。他做过生意,赚过钱,现在搞农业项目,虽然不如以前风光,但日子过得踏实。她不知道这个男人的真实身份,不知道他曾经制造了十几吨冰毒,不知道他手上沾着成千上万条人命。她只知道,他叫李森青,是她的丈夫,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就这样,刘招华在桂林过了将近四年安稳日子。

    这四年里,他没有跟福建的家人联系过,没有跟郭锐荣联系过,没有跟陈炳锡联系过。他甚至没有离开过广西。

    他像一个真正的桂林商人一样,每天过着规律的生活:早上送孩子,上午去公司看看,下午接孩子,晚上在家吃饭。偶尔跟朋友喝喝茶,偶尔去基地转一圈,偶尔在报纸上露个面。

    他以为,他已经彻底洗白了。

    他以为,警察早就把他忘了。

    他以为,他可以就这样在桂林待下去,看着孩子长大,看着自己和妻子李晓青变老,把这辈子安安稳稳地过完。

    但他不知道,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安部发布了一份A级通缉令。通缉令上有五个人的名字,排在第一个的,就是他。悬赏金额二十万元,后来追加到五十多万。

    而且通缉令在电视、报纸、网络,全国发布。

    那天晚上,刘招华在家看电视,就看到了这条新闻。

    他看到电视上自己的照片,是一张旧照片,大概是九十年代拍的,他还年轻,头发比现在多,脸比现在瘦。照片旁边的简介写着:刘招华,男,一九六五年三月五日出生,福建福安人,涉嫌制造冰毒十二吨。

    他手里的遥控器差点掉在地上。

    他换了一个频道,又换了一个。但看到几乎每个频道都在播这同一条新闻。

    他关掉电视,坐在沙发上,很久没有动。

    李晓青从厨房出来,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有点累,早点睡。

    那天晚上,他没有睡。他坐在二楼的书房里,把门窗关好,拉上窗帘,打开台灯,在一张纸上写了很多东西。写什么,没有人知道。写完之后,他把纸烧了,灰烬冲进马桶里。

    第二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送孩子去幼儿园。回来的路上,他去了趟银行,取了一笔现金。然后他回了家,收拾了一个随身的包。

    就这样,他没有跟李晓青告别,只是在出门前,站在门口看了一眼正在客厅里玩玩具的孩子,然后关上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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