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着头。黄新和刘大头另案处理,不在这个法庭上。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从山西黄河渡口的两条人命,到天津的雇凶杀人,到广东的出租车司机,再到西安的五起案件,九条人命,一桩一桩,念了整整一个小时。
旁听席上,被害人的家属有的在哭,有的咬着牙盯着董利。
封世伦的老母亲拄着拐杖来了,坐在第一排,从头到尾没哭,就那么盯着董利。
法庭调查阶段,董利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没有辩解。
他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说他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处罚。
但公诉人反驳:九条人命,横跨四地,历时十年,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
最后陈述阶段,审判长问董利还有什么要说的。
董利沉默了几秒,说:"我杀了人,我认罪。没什么好说的。"
就这一句。
1999 年 12 月中旬,西安中院一审宣判。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被告人董利,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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