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犯了你们男人都会犯的错,很严重吗?”
“你知道一个女人去港城闯荡有多难吗?要是没有明哥,我早就流落街头饿死了!
“他给了我工作,让我能有家可归,能吃饱穿暖,不受欺凌,能活下去。”
迷迷糊糊间,黎月耳边传来女人愤慨激昂的说话声。
还有男人剧烈咳嗽声。
“可是……你们咳……咳咳连孩子都有了……”
“孩子是意外,那晚是喝醉了……十五年夫妻情分,黎景华,你就不能把他当成自己亲儿子吗?”
男人的咳嗽声更剧烈了。
仿佛要把肺咳出来。
黎月记得自己死了,怎么痛觉听觉和记忆还没消失,在脑子里横冲直撞,反反复复。
终于睁开眼后。
一瞬间瞳孔地震。
大脑一片空白,瘦弱身子本能的往后缩,撞到坐着的椅子无法退后,才不得不停下,双手紧紧抓着面前的大木桌边缘,眼睛里充满戒备和排斥。
对面那个正在狡辩的女人,就是黎月的亲生母亲。
周淑敏。
一身上好天青色布料做的旗袍,衬得周淑敏身形玲珑,两只耳朵吊着重重的金耳环,手腕上还戴着一只玉镯,头上顶着1985年港城最流行的大波浪卷发,从上到下,光鲜亮丽。
旁边椅子上的小男孩,眉眼很像她,穿得像个小花童,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
而坐在黎月身旁的黎景华,虽也相貌出色,但那身洗得发白的衬衣黑裤,苍白的脸,清瘦如竹竿的身形,枯燥的头发,开底的旧皮鞋,无一不在暗示,生活过得多窘迫。
黎月也好不到哪里去,衣角一圈已经被洗得开线开口。
廉价地摊货裤子更不用说了,天蓝色褪色成石灰白,皱皱巴巴,藏在桌底的两只裤脚像马戏团小丑的头发,炸开花。
鞋底更是早就磨平了,踩在马赛克瓷砖地板上,凉飕飕的。
两个人瘦得脸蛋都发黄,仿佛已经很久没吃过一顿好饭。
确实。
从同乡那里得知四年未见的妈妈有了消息,父女俩就收拾行囊去了港城,找周淑敏这三个月,黎景华和黎月风吹雨晒,风餐露宿,没吃过一顿饱饭。
否则前世的黎月,就不会在这港城的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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