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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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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

    一个人用七年的时间,把姐姐的一句话,变成了一个能用的证据。

    “你姐,是个狠人。”我说。

    “她不是狠。”陆珩说,“她只是不信自己会好。”

    “所以她要把东西留下来,交给会好的人。”

    我看着他。

    阳光从窗户斜进来,落在那本蓝册子上。

    灰尘在光里慢慢地飘。

    我看着那些灰尘,忽然想起陆珩说过的一句话。

    “她只是不信自己会好。”

    “所以她要把东西留下来,交给会好的人。”

    一个不信自己会好的人,把七年的东西都留着。

    她不是留给自己的。

    她是留给“将来那个能好的人”。

    而那个人,现在是陆珩。

    也可能,是我。

    “陆珩,你这个箱子,我帮你编个号吧。”我说。

    “编号?”

    我沉默了一下。“对。”我说,“每一份证据都要有编号。”

    “这是我这三个月养成的习惯。”

    “因为编号有一个好处——”

    我停了半拍。“它能让东西脱离人。”

    他愣了一下。

    “什么意思?”

    “你姐这七年攒的东西,”我说,“对你来说是姐姐的遗物。”

    “可一旦编了号,它就是'证据第几号'。”

    我说:“编号以后,你就不必每一次打开它,都难过一次。”

    陆珩看着我,很久没说话。

    后来他点了点头。

    “你编吧。”

    我给三个纸箱里的东西,一一编号。

    缴费记录:证物甲-01。

    课程表:证物甲-02。

    他姐的笔记:证物甲-03 到 甲-十七。

    两张现场照片:证物甲-18、甲-19。

    那本蓝色母本:证物甲-20。

    编到甲-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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