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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哄我就这么不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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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可去。

    他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漆黑的街道上,月光凄凉,当手机最后一格电耗尽的时候,整个人都无力地蜷在了墙角。

    小雨淅沥。

    这时候,一只伞落在了他的头顶。

    是黎玫书。

    那张白净的脸上挂着比月华还要温暖的笑。

    “不小心迷路了吗?”

    “你的家在什么地方,我送你回去?”

    当时顾琛摇头,说自己跟父母吵架了,没地方去。

    黎玫书便牵着他的手,将他带到了附近的一家宾馆休息。

    她给他买了快餐,还给他的手机充了电。

    等手机开机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的父母打电话调节关系,还在临走之前叮嘱他们别再责怪顾琛了。

    那便是顾琛对她心动的开始。

    其实黎玫书最开始没有这么坏的。

    是他太蠢了。

    喜欢上一个人,便要迫不及待的掏心掏肺,恨不得把自己的腹部剖开,把心肝脾胃肾一起捧给她。

    最开始是因为喜欢,后来是不甘心。

    再后来,便是舍不下自己这一路的沉没成本了。

    在感情里面,人性本就是丑恶的拉锯战。

    你喜欢她多一点,她就会喜欢你少一点。

    你越是在意她,她就越是有恃无恐。

    你越怕失去,她就越是回敬以轻蔑、鄙夷、甚至背叛……

    台上的黎玫书还在继续歌唱,她紧闭双眼微微蹙眉,显得深情又温柔。

    “你给我,这一辈子都不想失联的爱……”

    这也是她唱给顾琛的第一首歌。

    也成了他五年的手机铃声。

    顾琛深吸一口气,感觉心头闷闷的难过。

    他在为过去的自己难过。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黎玫书所吸引,忍不住感慨起来——“校花就是校花啊。”

    “是啊,唱的真好听,也难怪顾神之前那么喜欢她。”

    “这谁能不心动呢?这波不怪顾神,真怪不了!”

    “……”

    F4听到这些发言,齐刷刷的翻了个白眼。

    哟哟哟美丽~

    哟哟哟漂亮~

    哟哟哟校花~

    那咋了。

    再漂亮再优秀,里边儿也是坏的。

    就在这时,顾琛耳边忽然落下一声惊呼——

    “哇塞,你们快看看那是谁啊,好漂亮……”

    大家都是小声议论的,按理说并不会引起场内的轰动,但对方明显实在太权威了,一声声小声的议论,也足以组成一整片的哗然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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