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侧眼看向窗外。车已经开出去了五分钟,还没看到派-出-所。
出警的时间太快了——我和火炮从看到房东大爷的尸体,到赶回出租屋,前后不到五分钟,这两个“警-察”就已经坐在屋里等着了,笔录都做到一半了。这是早就算计好了时间,在故意等我。
坐在我旁边的那个警-察,看见我在不断往窗外看,似乎也感觉到我产生了怀疑,当即就像是随意地开口问道:“火先生是哪儿人?听口音不像本地的。”
“走江湖的,没户口。”我闭着眼靠在椅背上,“警-察同志要查我居住证?”
“走江湖……”那个警-察笑了一声,“现在这年头,还走江湖的,可不多见了。敢问火先生,走的是哪一门哪一路?山、医、命、相、卜,还是别的什么营生?”
这话问得很刁。报山门,就等于亮底牌;不答,就是心里有鬼。
我眼皮都没抬:“混口饭吃罢了,谈不上门第。倒是两位……“
我顿了顿道:“二位这警号是哪个分局的?我记性不错,刚才扫了一眼,两位的警号尾数,一个是七,一个是三,可我听说,正式编制的警号没有这么排的。”
车厢里安静了一秒。
前面开车的那个警-察接过了话头,语气四平八稳的说道:“火先生好眼力。不过我们这种小地方,协警、辅警的号段乱,火先生常年在大城市走动,不知道也正常。”
我故意说道:“协警也能独立办案,还能带人回去问话?两位这协警,当得比正式警还得劲儿。”
“流程的事,火先生就不用操心了。”旁边的警-察岔开话题道:“火先生来我们这儿,是走亲戚,还是……办什么事?要是办什么事,说不定我们本地熟,还能帮上忙。”
我笑了笑:“帮忙就不必了。我这点事,阴间的管不着,阳间的管不了。”
我说“阴间”两个字的时候,刻意放轻了,可车内后视镜里,司机的眼睛明显眯了一下。
他们在确认我是不是“那条道上”的人。而他们的反应告诉我,他们是知道的,至少,拍他们来的人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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