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馆的人不认识他,却认得出来温云晚身上的行头有多值钱。
温云晚也不多说,直接将一副赤金打造的簪花摘下来递给了掌柜的:
“孩子发烧了,劳烦治一治,再把他身上其他的伤口也上点药。”
说着,又问:“可否方便替孩子买一身衣服?”
一身最普通的衣服而已,小屁孩总不会拒绝她吧?
掌柜的忙安排了大夫看诊,又差遣了小厮去买衣服。
在他眼里,温云晚现在就是一只肥羊。
这一对赤金簪花,能抵得上他这医馆一年的收成呢!
温云晚没有管掌柜的怎么想,她只是一直陪着宋砚舟。
大夫给他看诊完,连连摇头。
“这孩子日日食不果腹,身上还有伤,能好得快才奇怪了。”
“也是命大,看身上这些伤,估计没少挨打。”
大夫说的还是委婉了。
新伤旧伤都有,证明了他没有过过一天不用担惊受怕的日子。
一个才六岁的孩子。
温云晚站在一旁,神色悲悯地看着烧得昏迷不醒的小孩。
宋砚舟六岁的时候,她才四岁吧。
四岁的温云晚,已经能在知府府衙进出自如,日日与温云霄撒泼打诨,每日最关心的便是自己能不能再多吃一块甜点。
六岁的宋砚舟,却日日在挨打与惊吓中过活,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在本该享受生命的年纪,却在算计着自己的生存。
她背过身去擦了擦眼泪,宋砚舟现在好像睡着了。
温云晚轻轻地走了出去,找到了给他煎药的大夫,细细地问了他这该怎么养回来。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穿过来了还是做了个梦,但她只想,能陪着他久一点,就久一点。
再久一点。
而在她离开后,床上的小孩睁开了眼睛。
发烧这种事,他经历过无数次。
反正很快就会好,就像身上这些伤疤一样。
没有一个疤痕能在他身上存留超过五日。
他已经好了。
于是,靠着自己躲藏宋家近一年的技巧,他轻而易举地溜出了医馆。
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这是宋家教给他的第一课。